“你好,马警官,我在工地上干活时,腰被砸伤了,现在从医院回来在家里休养,施工方也没有人管我,你看能帮帮我吗?”
“你别急,我现在就去你家。”
12月11日,大河乡龙泉村群众张某某拨通龙泉警务室社区民警马强的电话求助。接到电话后,马强立即向龙泉警务室责任民警张信锋汇报,随后两人一起赶往张某某家中了解情况。
原来,张某某在辖区某工地挖下水坑道时,土层塌方将张某某砸倒,造成腰部受伤,经过医院治疗后返回家中休养,在此期间,张某某多次找施工方负责人协商赔偿均未果。
了解具体情况后,张信锋、马强立即联系施工方负责人及大河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文永刚,共同协商张某某的人身损害赔偿事宜。经过长达一周三轮调解,张某某与施工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施工方向张某某赔偿5.6万元,并且当场履行完毕,双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就此化解。
无独有偶,龙源村苏某某与邻居张某同样存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苏某某在帮助张某家干活时,不慎将脚砸伤,两家就人身损害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导致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变得紧张起来。张信锋立即与文永刚、龙源村村干部共同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从法律角度出发衡量自身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经过两个小时的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向苏某某赔偿2.5万元,圆满化解了该起纠纷。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复杂化、多元化趋势。大河派出所精准掌握辖区乡情民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有效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会同辖区司法所开展“警司联动”调解工作模式,优先采用非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充分打好“警”“司”联动组合拳,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职能作用。
“通过公安民警和人民调解员进行有效对接,在调解过程中既有法律工作者和民警参与,也有人民调解员参与;既有专业性,又有权威性,更能以理服人,及时处理好基层矛盾纠纷,稳固社会和谐之基。”大河派出所负责人杨百虎说。今年以来,大河派出所共排查矛盾纠纷356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52起,化解率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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