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农民角度,关注三农!大家好,这里是今日农业热点,我是三农老道!2025年转瞬之间已经来到2月份,现在新春佳节已经过去,很多的朋友已经复工复产!今天老道要为大家关注一下,在2月份开始之后涉及到婚姻方面的相关消息!近些年,细心的朋友可以发现,周边的朋友或多或少都有离婚的!甭管的是因为什么原因,现在90后、00后的婚恋生活观念已经不一样了!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的时候,往往会涉及到财产分割!也就在财产分割方面,经常会出现矛盾!就在2月份开始之后,有一项新规也将正式执行!在2025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将正式执行!随着这项新规的实施,对于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情况进行了明确!下面老道就为大家关注一下,上述热点问题!同时针对非夫妻关系的男女,自愿同居生活这件事,老道也想聊一聊自己的看法!具体情况,咱们一起说一说!
【2025年婚姻法新规来了!2月1日起执行!非夫妻关系的男女自愿同居,如果被查到后...】
老道说:在2月份开始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正式执行,其实就在这几年,细心的同学可以发现周边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老道也特意查询了一下,就在最近三年我国办理离婚的相关数据,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来看,仅在2023年办理离婚的对数就高达259.37万对,已经呈现了逐年增长的趋势。那么涉及到婚姻破裂、财产分割方面,对于夫妻之间存在房产赠与或者是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的情况,又应该如何分割相关财产?在2月份颁布的文件,已经做出了具体明确。以下这两件事,也希望所有的朋友们能够多多了解。
第一件事: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在婚后登记到对方名下,离婚之后该房产该如何分配?
老道说:房产是男女结婚的一个必要条件,尤其是一些年轻男女在结婚前就已经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假如婚前买的房,婚后登记到对方名下,双方离婚房子会怎么处理?按照法律规定来看,在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其余方无重大过错的,即便房产已经过户,也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不过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长的话,一般可以判决房屋归接受一方,但同时要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第二件事:夫妻双方离婚,如果所居住的房子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的,那又应该如何分配?
老道说:父母一方为夫妻双方出资买房,如果夫妻离婚这个房子是否会算作婚内财产,进行分割!这个问题同样也是很多朋友最关心额!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赠与子女一方的,依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那么无论该房屋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不过在具体的情况下,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要考量双方离婚是否有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果存在相关情况,还要结合家庭贡献等多变因素考虑,给与一定补偿。
以上这两件事希望大家能够有所了解。其实这些年国家针对婚姻方面的财产分割,已经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包括一些年轻男女在选择离婚的时候,也会设定一个月的冷静期,就是为了避免年轻人在冲动之下做出错误选择。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现在眼前来之不易的生活,不要轻易选择离婚。尤其是对于那些家里面有孩子的,更要慎之又慎,两个人的一时冲动,可能会影响子女的一生。
除了关于婚姻财产分割方面的相关消息之外,就在这两年我们也能够发现一些非夫妻关系的男女也出现了婚前同居生活的事,其实这种事放到这两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并不是所有的非夫妻关系的男女,自愿同居生活都合法,都符合公序良俗,起码以下这两种情况大家一定要多多注意。
情况1:非夫妻关系的男女,如果选择同居生活,双方必须都处于单身状态。如果有一方或者是双方处于已婚状态,这样的同居生活就违反了公序良俗。一旦被查到,已婚的一方将面临重大后果。如果已婚的一方选择离婚,作为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方面也会十分被动。
情况2:非夫妻关系的男女选择同居生活,一定要建立在恋爱的关系基础上。如果男女双方只是单纯的金钱交易,这样的行为本身也涉嫌卖淫嫖娼,已经涉嫌违法,所以大家一定要洁身自好,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生活才是负责任的。
以上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和非夫妻关系男女同居生活方面的相关情况,希望大家能够有所了解。在2025年开始以后,随着国家各项利好政策的推进,国民家庭的生活幸福感也会变得越来越强。在2月份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新规的实施,相信离婚男女的各项权益也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在这里老道也恳请让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在看】,让我们一起为2月实施相关新规政策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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