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专家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中的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全面整合消防安全专业人才资源,进一步提升消防监督专业能力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消防监督技术专家库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安全工作相关领域的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包含建筑防火、消防设施、防火监督、新闻宣传)、法规标准、火灾调查、消防产品、科技信息、灭火救援、质量管理、电气工程、城镇燃气、石油天然气、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等相关专业。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在本专业、行业具有较高造诣,熟悉本专业、行业的国内外相关情况和进展,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
(三)熟悉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消防领域工作及基本程序,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社会化消防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四)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工作经历5年(含5年)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工作经历5年(含5年)以上;
3.消防救援队伍从事监督、科技、火调、灭火救援等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含资格)及以上;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享受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院士、博士生导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六)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曾被清退出专家库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三、专家职责
专家接受统一调派,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为消防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的制修订,专业领域的问题调研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二)对重大、复杂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必要时共同参与相关工作;
(三)参与消防救援队伍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四)参与政府部门、行业系统、社会组织或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五)参加火灾事故调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以及消防产品性能评估等方面工作;
(六)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并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
(七)参与消防科技攻关、装备研发、测试、评审、论证及实验;
(八)参加总队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征集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推荐主要由个人申请并经单位审核后申报;个人自荐由个人根据自身业务专业能力自行报名。
五、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监督技术专家人选申报表》(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个人自荐不需单位盖章)。
(二)申请人应于2025年2月20日前通过注册登录宁夏消防监督技术专家管理系统(登录“宁夏消防”公众号,在政务公开栏目打开“宁夏消防监督技术专家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监督技术专家人选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专业能力和从业经历的材料)。申请人应对填写、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将根据征集情况组织对申请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库人选,并经公示后入库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每届任期3年,根据专家履职及年度综合评价情况进行续聘。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技术专家人选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提取方式一:
附件提取方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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