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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全县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竞聘中小学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现将公开竞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道正派、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结构合理
(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
(七)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二、竞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清水河县教育系统公开竞聘中小学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竞聘岗位共24个。其中包括中学副校长岗位7个、小学副校长岗位8个、幼儿园园长岗位3个、副园长岗位6个。
三、竞聘条件及资格
(一)竞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5.竞聘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为清水河县在编在岗在职人员(幼儿园副园长可放宽至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且参加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竞聘幼儿园岗位,专业须为学前教育,园长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2年及以上中层管理工作经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6.年龄要求: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竞聘幼儿园岗位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8.现任中小学、幼儿园领导职务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此外中学教师可竞聘小学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以及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竞聘的人员;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竞聘的人员。
四、竞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综合能力考察、体检、公示、聘任。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9:00—2024年11月19日17:00。
2.报名要求
(1)竞聘人员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活力清水河公众号下载《竞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和《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附件1和附件2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打包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后,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2)竞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出现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竞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竞聘资格。
(3)竞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通畅,以便接收相关通知。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竞聘人员本人负责。
(4)中小学岗位实行分类竞聘,同一人只能竞聘一个岗位。幼儿园岗位实行兼容竞聘,符合相关条件的竞聘人员可同时竞聘园长和副园长岗位。
(5)凡竞聘者需服从岗位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
3.竞聘资格的初审。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收到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后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审查的,将及时在邮箱中回复并简要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2024年11月21日20:00。
4.报名结果的确认。资格初审通过后,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竞聘人员,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活力清水河公众号予以公布。
5.竞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展竞聘。未达到竞聘比例,将核减竞聘岗位计划数或由领导小组调整竞聘岗位计划。
6.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邮 箱:qshxjyj@163.com
联系电话:0471—7912123 乔宇俐
(二)面试
1.面试委托第三方进行,不指定培训机构和专用资料。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现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2.面试通知(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请竞聘人员随时关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
3.面试成绩不作为拟聘任岗位的唯一参考,应当同时结合各校(园)领导班子结构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任岗位人员。
(三)资格复审。
1.竞聘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竞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5日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所有竞聘人员均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参加竞聘的证明,证明须写明竞聘人员工作时间、现任职务及任职年限;
(5)《竞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竞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竞聘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
4.资格复审及考察的通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公布。
(四)考察
1.按照竞聘岗位数与竞聘面试成绩排名1:3进入综合能力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
2.被考察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人员自行承担。竞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任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实行校(园)长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作另行安排。正式聘用后,按照一年一考核的原则,充分考量工作绩效,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岗位调整。试用期限计入其正式聘用期限之内,正式聘用期限为五年,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选聘。
五、工作纪律
(一)参加竞聘人员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竞聘的程序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准参加任何可能影响竞聘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准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其他竞聘对象进行人身攻击。竞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该人竞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属工作人员的按党纪、政纪予以严肃追究。凡与竞聘人员按规定具有回避关系的,应执行公务回避。
(二)严格遵守竞聘工作纪律,举报要有真凭实据,不得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造谣诽谤,否则,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县纪委0471—7930832,县教育局0471—7912123。
本次竞聘工作由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研究解决和解释。
附件1:竞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2:报名登记表
清水河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含副职)
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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