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获嘉县法院史庄法庭积极探索“判后答疑+督促履行”模式,两翼发力,双管齐下,有效激活“执源治理”新动能,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日,史庄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对一起二审维持原判的离婚纠纷案件及时跟进,耐心释法答疑,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判决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01年春,宋某与闫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开始共同生活。2005年10月,二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共同生活期间,宋某作为儿媳对闫某的父母尽了赡养义务,闫某作为女婿对宋某的母亲尽了赡养义务。婚后二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22年10月,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二人一直分居,2024年10月,宋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2024年5月,获嘉县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准予宋某与闫某离婚,闫某向宋某支付养老金分割款7920.5元、经济补偿金10000元。
一审判决后,宋某不服判决,向新乡市中院提起上诉。
2024年8月,新乡市中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一审承办法官孟利芳积极延伸司法服务,第一时间与闫某取得联系,及时消除其心中疑虑,切实督促其履行义务,释法明理,不厌其烦……
几日后,在法官的主持下,闫某如数向宋某支付了全部案款。至此,这起经过一审、二审的离婚纠纷案件,得到了一次性实质化解,有效避免了启动执行程序,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群众利益大如天,纵使万难也值得。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能动履职之笔,画好司法服务“延伸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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