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政务   其他   2024-11-04 17:34   天津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3)津0104执7255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迟伟,男,1971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西区泰山路红开里45号209-210号,公民身份号码120103197104104810。
执行案件基本情况:依据(2023)津0104民初244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以(2023)津0104执7255号执行案件立案,被执行人迟伟返还申请人借款805294.84元及利息。
希望知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人没有提供的,经查证属实并据以执行到位,本院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置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1.以现金方式回款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5%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2.以物抵债及其他非现金方式实现申请人债权的,按实现债权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
悬赏期限为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相关情况予以保密,杜绝打击报复。
本悬赏令,解释权归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举报联系电话:

022-83615723

联系人:陈法官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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