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 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民生   2024-11-26 18:05   吉林  


11月25日,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提醒告诫活动,本次活动邀请全区近百家零售药店企业代表,通过座谈、现场发放《指导手册》等方式,针对性的对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和培训,并结合经典案例进一步分析讨论,进一步增强了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警示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培训中,要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严控药品购、销、存环节。严把进货渠道关,不得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处采购药品。严把销售关,处方药要凭处方销售,做到购、销、存一致。严把特殊药品关,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按要求销售、登记。做好药品储存养护工作,药品需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做好储存,并定期做好养护,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药品零售企业的动态监管,加大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供  稿: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初  审:徐雅楠

复  审:孙   悦

终  审:马宏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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