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这是字字千钧的誓言;“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这是时代赋予人民公安的重任。
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总有一种力量,默默守护着国家的安宁与人民的幸福。人民公安,这支从人民军队中脱颖而出的队伍,自诞生之日起,便肩负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神圣使命。走过74载光辉岁月,大姚公安作为其中的一员,以其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书写了一部薪火相传、行稳致远的壮丽篇章。
历史回响:从公安科的诞生到公安局的成立
1949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大姚县也迎来了和平解放的曙光。1949年12月,中共三姚区委提出了《关于大姚县和平解放各项问题草案》,为地方政权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1950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纵队八支队三七团二营顺利接收了大姚、盐丰两地的国民党警察局,标志着新的人民公安力量的诞生。同年1月17日和22日,盐丰县和大姚县人民政府公安科相继成立,标志着人民公安在大姚地区的正式亮相。
1950年5月,随着形势的发展,公安科被撤销,取而代之的是更为专业的公安局。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纵队八支队三七团选调优秀干部战士到大姚公安70余人、盐丰公安140余人,下设秘书股、治安股、调查股、执行股、公安队、区设公安助理员,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安工作体系。1950年9月成立盐丰县石羊镇派出所成为楚雄州第一个公安派出所。1958年8月,盐丰县并入大姚县,石羊派出所一直保留至今。
称谓的变迁:从“警察”到“人民警察”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为了与旧警察区别开来,1950年12月,第一任公安部长罗瑞卿专门请示周恩来总理,建议将中国人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称为“人民警察”。这一建议得到了周恩来总理的批示同意,并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从此,“人民警察”成为了中国人民公安工作主体的鲜明称谓和显著标志,它不仅代表了职业的荣耀,更承载了人民对公安队伍的信任和期待。
“白塔、白塔,我是石羊、石羊……”1998年7月21日凌晨时任石羊派出所所长郭腾使用对讲机向县局报告辖区暴雨不断,里长园水库水位暴涨,岔河村委会部分村组有发生泥石流的危险。在报告完灾情后,石羊派出所民警连夜兵分两路投入抗洪抢险救灾,一组往官庄、清河村委会西河片区通知村组群众,一组往岔河、坟箐村委会南河片区通知村组群众开展自救,并排查河堤情况,转移受灾群众,因预警及时、转移群众及时,除财产损失外,无一群众伤亡,石羊派出所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石羊派出所民警王学华洪水中救助被困群众获“全国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红色传承:铭记历史,不忘初心
在大姚公安的历史长河中,涌现出了一批批英勇无畏、忠诚履职的公安民辅警。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筑起了保护群众安全的铜墙铁壁。1950年5月24日,特务樊某某、张某某拉拢和利用民变武装首领普某某(彝族),联合国民党三台区副区长张某,纠集匪徒裹胁群众,在三台区发动反革命武装暴乱,攻占三台区人民政府,在区上集中开会的工作队队员27人被捕,队长董某某等一部分干部遭匪捆绑、毒打、刀刺。盐丰县公安队一个排在该区执行任务,遭匪伏击,排长李辉堂,战士张光跃光荣牺牲。25日,匪部成立“滇西青年反共抗粮军”,司令普某某,副司令张某。暴乱扩展到三台区的14个乡。专区剿委获悉三台暴乱,立即派118团3营营长韩双全率全营及分区主力团一个连,驰援盐丰。驻祥云县的118团6连及驻宾川的119团1连亦奉命星夜赶到盐丰,在盐丰县委书记朱文秀的统一指挥下,在博厚地区给普某某匪部歼灭性打击,击毙特务分子樊某某。生擒反革命骨干分子20名,缴获枪支30支,机枪1挺,弓弩312张,弓箭1批。1951年9月李辉堂、张光跃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1955年12月,为纪念在解放盐丰、镇压反革命、完成民主革命中英勇牺牲的烈士在石羊镇南关飞凤山修建了盐丰革命烈士纪念塔。这些历史记忆,成为了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动力源泉。
“我刚入警的时候,所长就带我到盐丰革命烈士纪念塔前,向公安烈士献花开展从警第一课。”石羊派出所民警杨东升(2023年新招录民警)的话语中充满了对前辈的敬仰和对未来的憧憬。他深知,自己肩负的不仅仅是职责和使命,更是对红色历史的传承和发扬。
守正创新:做好新时代“平安答卷”
三年来,大姚公安立足实际,聚焦“六紧盯六构建”全面推动“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加快构建符合实战化要求的大姚公安职能体系。聚焦做强“战”的先导、创新“战”的打法、凝聚“战”的合力、提升“战”的实力,先试先行推进“大侦查中心”改革,中心运行成立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占全县刑事案件总数的85.6%,刑事案件破案率、移送审查起诉数显著提升,改革效果初步展现;聚焦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深化高水平法治公安建设,规范化推进严格执法,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设置900平方米专用执法办案中心,做到警力集中、资源集约、赋能集成,实现“一体化、一站式”执法办案;聚焦主动警务、预防警务,以深化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为牵引,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抓手,从机关到基层,民警“下”到社区,“沉”出新作为,实现县城区发案数下降30%,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上升10%,“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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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彭小芮
来源:政工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