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点知香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历时超过三年半,11月19日,香港47人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由于该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加上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数众多,这次宣判备受外界关注。
据悉,香港警方2021年1月采取行动拘捕50余人,他们涉嫌组织策划或参与2020年所谓立法会“初选”,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7人于2021年3月1日被律政司起诉,包括戴耀廷以及胡志伟、林卓廷、杨岳桥等多名前立法会议员。上述被告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该案于2021年3月1日至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后案件转介到高等法院处理。审讯过程中,有31人陆续认罪,另外16人拒不认罪。经过继续审讯,法院2024年5月30日对拒不认罪的16人进行裁决,14人罪成,2人脱罪。今天(17日),高等法院对罪成的45人进行宣判。提出所谓“初选”和“真揽炒十步”的戴耀廷获刑10年,另外同样被指是所谓“初选”组织者的区诺轩获刑6年9个月、赵家贤获刑7年。钟锦麟判囚6年1个月。
袁嘉蔚判囚4年3个月,郑达鸿判囚6年6个月,徐子见判囚4年2个月,杨雪盈判囚6年6个月,彭卓棋判囚6年6个月。岑子杰判囚4年3个月,毛孟静判囚4年2个月,何启明判囚6年7个月,冯达浚判囚4年5个月,黄碧云判囚6年6个月,刘泽锋判囚4年5个月,黄之锋判囚4年8个月,谭文豪判囚4年2个月,李嘉达判囚4年3个月,谭得志判囚4年5个月,胡志伟判囚4年5个月,施德来判囚6年7个月。案件宣判后,香港市民高呼:大快人心啊!“恭喜,案底令人生更加精彩。”也有网友表示:判刑10年,能改造好吗?
香港各界人士表示,判刑坚守法治精神,彰显社会期盼。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香港工会联合会理事长、立法会议员黄国表示,众被告以策划、参与非法初选为手段,实际是要夺取香港管治权,有组织有预谋地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放诸世界各地都是最严重一类罪行。众被告危害国家安全罪证确凿,支持高等法院依法惩处,彰显法治公义。香港立法会议员、青年发展委员会委员林琳称,本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引起社会各界以至国际广泛关注,其正义审判意义重大,不仅是对过去乱象的纠正,也是重建社会稳定的重要一步。这次正义判决,彰显香港法治精神,并向社会传达严肃信息,如若企图颠覆政权、危害社会稳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任何对国家安全的挑战和对法治的侵犯都将面临惩罚。国家安全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位公民的共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是保障社会和谐的基石。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此前发文表示,此案不是一场普通的法律案件审理,它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涉及人数最多、审判时间最长的标志性案件,也是香港首宗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更是一场关乎国家安全和法治权威的大考。此案裁决也正告反中乱港势力和美西方外部势力,胆敢挑战中国国家安全底线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