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承德丰宁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鱼儿山镇头道沟村路段时,发现一货车停在道路中央,民警上前查看。驾驶人支支吾吾的回答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后让驾驶人打开车厢接受检查。
车厢门一打开,车厢内满满一车人映入眼帘,经查,车厢内违法载人19人,其中2个还是尚在襁褓中的婴儿。
据了解,驾驶人高某某等一行人要去往前方不远处的田地里干活,想着路途近就心存侥幸一道拉过去,远远看到了警车巡逻就将车停在了路中央。
民警对驾驶人高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同行人员普及了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高某被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并责令驾驶人对车厢内人员进行了转运。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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