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标牌没资质,“黑校车”被举报! | 一线微观

政务   2024-10-14 11:59   河北  
9月15日,衡水武邑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C车牌的中型普通客车涉嫌违法接送学生。接到举报后,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并成功将该车查获。

经查,该车载有12名学生,驾驶人董某趁学校放假之际,向每位学生收取一定费用,承诺将孩子送回到家。

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无任何营运资质,属于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却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是一辆典型的“黑校车”。

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董某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0元的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交警提示

“黑校车”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由此不断引发交通事故;由于“黑校车”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发生纠纷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黑校车”存在安全管理风险,并未正规注册运营,一旦发生事故,难以追究当事人民事和刑事责任!请让自己的孩子乘坐安全正规校车,予以孩子们更全面更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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