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全面启动,政策调整之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前往普通门诊就诊,待遇保障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今年55岁的王女士是昆明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因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定期进行血脂血糖等检查。检查费用是180元,以往使用医保结算后的费用是140元。今天刚好王女士又来三级医院检查,发现缴费账单上的金额只有100元左右,报销的比例提高了。
患者 王女士:“怎么今天看收费单,好像便宜了将近四五十元左右,我觉得这个政策对老百姓来说,特别是老年人来说,有很大的优惠。”
此次政策调整,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结算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也不相同。职工参保人在社区医院等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结算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更高,需要个人自付的金额更低。对于经常在家门口做检查治疗的职工参保人来说,受益的感受更为明显。
患者 李女士:“像昨天费用是90多元,自己出了50多元 ,医保扣40多元。今天是医保走了50多元,我只出了40元。”
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副主任医师 尹梅:“今天比昨天报销比例提高了好多,患者就问我们是怎么了,我们就把这些政策,今天全面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告诉了他们。”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主要变化包括起付标准降低、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提高、以及支付限额的统一,让更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受益。
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医保科科长 潘海涛:“我觉得对我们整个老年患者的群体来说,是一个好的福利政策。”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 胡白:“这个改革其实从两年前就开始了,现在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把这个政策更加完善。”
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建立门诊统筹,对现有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医保待遇不会产生影响,但同一笔费用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待遇。此外,医保新政策还扩大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记者:王驰远 郑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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