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男子街头偷手机,被当场抓获!

民生   2025-01-04 11:31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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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是什么面孔

让民警休假时也日思夜想?

张洪川陪妻子逛街购物途中

偶遇“熟面孔”作案

果断转身出警

(请看"VCR"↓↓↓)

2024年12月29日正好是周日

难得周末休息的张洪川

陪着妻子和儿子在步行街附近置办年货时

出于职业敏感性

他习惯在人员密集处扫视搜寻

没想到“惊鸿一瞥”却锁定了一张熟悉的脸

“这不是被打击过多次的惯偷王某某吗?”

观察几秒后

张洪川发现“老熟人”王某某

从身旁一名女孩衣兜里夹出一部手机

这不巧了吗?

“老扒手主动送人头”

顺手加班的事儿!

张洪川立即把手中的购物袋递给儿子

迅速开展追击

当男子反应过来时

已被张洪川一个锁喉摔压在身下

“别动,警察!”

(“八进宫男主”)
此时
张洪川从王某某身上搜出被盗手机
交还到女孩手中
赢得了围观群众一致称赞
后张洪川将行窃男子移交至东城派出所
经查,行窃男子名为王某某
系盗窃前科人员
先后在巴中扒窃作案多起
目前,王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事后,当四处找寻张洪川的妻儿与他会面时
儿子才得知以为“躲起来”抽烟的爸爸
已经在大街上抓获了一名扒手
要不说俗话说得好呢
莫伸手
因为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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