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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气象局批准,贵州省气象部门拟开展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贵州,简称“黔”或“贵”,省会贵阳市,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世界知名山地旅游目的地和山地旅游大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历史沿革情况:1935年中央研究院气象研究所建立了贵阳测候所,1949年将贵阳测候所改称贵阳气象站,1954年11月,成立贵州省气象局。机构设置情况:贵州省气象局设10个内设机构、9个直属单位(其中7个为国家气象机构、2个为地方气象机构),下辖9个市州气象局、85个县气象局(含1个地方气象机构)。(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气象事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三)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2025年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3年、2024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六)符合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认定,学位要求须持有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并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七)毕业报到时须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符合气象部门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公益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等详见《贵州省气象局2025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附件2)认定。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开展。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报的专业需与毕业证、学位证保持一致,每次考试只能以最高学历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请关注我局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cmatec.cn)、贵州省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gz.cma.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开展现场资格复审,查看相关材料原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未毕业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成绩单(盖学校公章)、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已毕业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毕业生报考岗位需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见附件3)中的要求。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县气象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需求数1:1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等的,则组织笔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除以上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按照岗位需求数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须达到省、市(州)、县相同层级参考人员的平均分(含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贵州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需求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贵州省气象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cmatec.cn)、贵州省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gz.cma.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结束后组织与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省气象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可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岗位的人选,应从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报到。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国家气象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入编登记表(试行)》,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办理报到手续。(一)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二)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有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主动报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档案等重要材料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未如实报告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及领导有亲属关系的。(四)贵州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面试相关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联系人:娄老师
联系方式:0851—85202254
电子邮箱:gzqxrsc@163.com(只接受咨询,不接收简历)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翠微巷9号贵州省气象局人事处。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pdf
贵州省气象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