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在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
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持证残疾学生,外出务工困难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或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一学年内不得重复获得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项目(如“习酒·我的大学”)资助。因特殊原因,经省级青基会、市县两级团委审核确定可重复资助的学生除外。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请本项目资助
1.不能继续学业,退学、休学的;
2.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无需申请学习和生活补助的;
3.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状况的;
4.有超过一般学生的高消费现象,消费行为与个人经济情况明显不符的;
5.受到法律或纪律处分的;
6.有其他不适合对其资助的情况的。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11月21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一)《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拟受助学生信息表》电子版(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头像”为标准1寸照,“银行卡号”为本人银行卡号,申请理由附件”为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分行/支行名称”为询问官方后的具体详细官方支行全称,务必按"模版说明”要求填写),学生优先选择填报本人贵州银行的银行卡信息(必须为受助学生本人银行账户,提供其他人账户一律退回),为便于后期助学金的拨付,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账号、开户行)真实性、正确性,并能正常使用。如有信息错误,将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与原件大小一致,可用手机下载多彩宝APP,登录后可直接下载身份证进行打印);
(三)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官网录取信息截图打印件;
(四)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原建档立卡户需在当地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出具属原建档立卡户证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系统内的截屏打印盖章),其他困难家庭学生须由村委会或街道办出具低收入家庭证明。以上证明都需由经办人注明"情况属实"并落款时间,落款时间须在项目实施期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准备,若因材料不规范并未及时补充,视为放弃申请(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不得拍照打印。)
注:各位同学在填写《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拟受助学生信息表》时,请先查看模版使用说明;如还有疑问可拨打所在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咨询。
编辑:张 捷 ▏责编:李云侠 ▏编审:何 欢
终审:叶启伟 ▏监制:马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