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落实河湖长制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今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积极采取联合法治等措施,推动河湖长制在水运领域落实落地,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制度方面,制定《全区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共检查港口企业1151家次,查处违法行为19个,完成事故隐患整改总数435个;完成组织对辖区的港口码头进行全面摸排,将非法码头的分布、业主、经营状况列入整治台账,并针对不同码头性质,进行专项整改。
在机制方面,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伍。组织交通与海事、水利、农业等相关水域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水上交通安全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开展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运砂、非法从事涉海运输、非法侵占和破坏航道、“三无”船舶整治等专项行动,维护通航秩序和保障航行安全。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航道巡查1249次,巡查里程6.83万公里,检查过闸船舶919艘次,查处破坏航标以及其他破坏航道案件99件;全区14个设区市共检查水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3779家次,查处违法行为21个,完成事故隐患整改148个,有效保护内河船舶航行安全。
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与自治区水利厅等有关部门一道,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指导服务,优化监管措施,不断推进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打造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作出交通贡献。
问:水生生物是水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河流生态系统的稳定和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请问,广西在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广西坚持从水域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保护出发,扎实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努力推动水生生物资源有效恢复和可持续利用。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并不断完善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继2011年在辖区内珠江干流、支流等重要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并取得成效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18年起,将内陆禁渔期范围扩大到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成为全国率先也是迄今唯一内陆水域全境实施禁渔期的省区,不仅促进了人们渔业观念的转变,也确保了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休养生息。
二是大力推进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全国放鱼日”为契机,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2023年以来,全区累计向江河投放各类水生生物苗种4000多万尾。2022年,启动内陆水域渔业资源全面调查,目前已完成了广西内陆水域渔业资源数据库的构建。积极推进江河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截至目前,已建成涉渔工程过鱼通道7条、鱼类增殖站11个,投放人工鱼巢约15000个,落实生态补偿资金4000多万元。
三是切实强化渔政执法监管。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23年以来,全区内陆渔政机构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45宗,移送司法处理436宗,追究涉案人员刑责579人,“绝户网”“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广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共创山青、水绿、鱼欢、人笑的美丽景致。
问:在刚才的发布词中提到,自治区总河长签发了自治区第8号总河长令,部署推进河湖治理保护,请介绍一下当前广西河湖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以及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2024年3月3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主席蓝天立两位自治区总河长共同签发第8号总河长令,部署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各地对河湖库“四乱”问题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重点整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侵占水库库容、以清淤疏浚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等突出问题,做到河长既挂帅又出征,凝聚各部门合力,共同推进问题整治。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推动下,全区有关部门和市县齐心协力、担当实干。河湖管理基础不断夯实。全面完成水利普查外1.47万条河湖名录梳理,并在年底前完成全部河湖管理范围划界上图,逐一录入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为有效管护河湖打下了坚实基础。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卓有成效。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集中清理整治了一批侵占水域岸线、违法填堵河道、筑坝拦汊等问题,畅通河道行洪通道,为今年成功防御龙舟水和超强台风“摩羯”强降雨影响提供了有力保障,广西实现连续5年山洪灾害零死亡。人水和谐的幸福河随处可见。印发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明确建设目标,结合水美乡村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全区累计建成幸福河湖450多条。邕江两岸打造成江城融合发展带,沿河建设滨水生态空间,成为周边群众亲水生活好去处,邕江今年成功抵御超警戒水位3.2米的郁江1号编号洪水,实现了向“安澜河、民生河、景观河、文化河”的华丽蝶变,邕江(郁江南宁市段)成功入选2024年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
问: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请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都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水环境问题,保障饮水安全,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含金量”显著提升。2024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98.2%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主要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水环境治理。水环境问题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牢牢抓住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这个“牛鼻子”,倒逼岸上各类污染源治理。目前,已完成珠江流域、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等干支流广西境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了1289个入河排污口。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35.9%,比2023年末提升9个百分点。二是持续优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时开展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持续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完成了4个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和132个环境问题整治。三是持续深化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成14个地级市、10个县级市和33个县城黑臭水体天地一体化排查,将18段县城黑臭水体纳入整治清单。截至10月底,全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为92.5%和72.2%,农村黑臭水体累计完成治理112条,其中包括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72条。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美丽河湖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着力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突出短板,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稳定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让越来越多的河湖呈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景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亲水近水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