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刚刚的介绍内容中提到有温度的执法要兼具“温度”与“力度”,请问如何理解行政执法的“温度”与“力度”?如何在执法实践中把握好二者的关系?
答:有温度执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的广西实践,找准执法“温度”与“力度”的平衡点是推进有温度执法的重点。
执法的“力度”强调的是执法的刚性,注重执法行为的严格性、权威性;执法的“温度”强调的是柔性的执法,注重执法方式的灵活使用。有温度的执法要兼具“温度”与“力度”,即在坚守执法“力度”的基础上突出执法的“温度”,遵循合法、合理、恰当的原则,刚柔并济,惩教并举,在严格监管执法过程中落实服务举措。
此次印发《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有温度的执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立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出发点,聚焦“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完善执法与服务两张清单,将服务贯穿于执法事件的全过程、各环节,做到事前注重预警,强化源头治理,最大限度防范违法行为发生;事中创新执法方式,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和地方实际等要素,动态调整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探索全过程说理式执法;事后做好跟踪指导,确保免罚不免责,完善监管服务体系。今年初,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饮品公司生产不合格饮用水案时,结合当事人涉案产品实际未销售、及时召回集中销毁、积极自查整改并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依法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理,同时组织全市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培训,将有温度的执法贯穿事前事中事后,有效帮扶企业提升生产质量水平。
推行有温度的执法,绝不是弱化执法的“力度”,而是惩教结合,宽严相济,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于危及公共安全,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从重处罚。2024年7月,百色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硼砂猪肉”违法犯罪集中行动时,严厉查处韦某强等12名个体工商户在销售的猪肉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执法是手段不是目的,执法的目的在于促进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下一步,广西将依据《指导意见》持续推进有温度的执法,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与执法为民有机结合,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问:2024年,国务院在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请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推动此项工作上有什么举措?目前取得哪些成效?
答: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的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开办餐饮店等“一件事”高效办成。企业信息变更和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于2024年8月20日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线后,企业信息变更申请材料精简75%,办理环节优化85%,办理时限压缩95%,跑动次数减少86%。企业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精简81%,办理环节优化79%,办理时限压缩80%,跑动次数减少88%。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于2024年9月15日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开办餐饮店申请材料精简25%,办理环节优化31%,办理时限压缩48%,企业群众满意率达到99%。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
一是高标准再造流程,为企业办事“减材料”。组织各相关单位梳理、整合和优化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开办餐饮店3个“一件事”的申请材料、共享数据、审批流程,按照“最小必要”的原则整合表单、申请材料和数据采集项,优化办理流程,相同材料免提交,申请材料由原来的70份精简至28份,一次采集共享率达50%。
二是高效率优化服务,为企业办事“减时限”。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线上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成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集成联办服务专区,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企业信息变更办理时长由39天缩减到2天,最快不到1小时,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时长由66天缩减到13天,开办餐饮店办理时长由25天缩减到13天。
三是高质量建立标准,为企业办事“减环节”。制定“一件事”全区统一的办事指南和工作指引,推进全区无差异化受理、标准化办理。同时,将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纳入“一件事”自选动作,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店面大小,自主选择是否纳入办理,打造“申报简、办理快”的一体化高效服务新模式。企业信息变更办理环节由13个压减到2个,企业注销登记办理环节由14个压减到3个,开办餐饮店办理环节由13个压减到9个。
问:我们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请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信用监管工作方面有什么举措?目前取得哪些成效?
答:一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信用制度的决策部署,将创新信用监管工具、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作为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广西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也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打造了一整套运行有效的信用监管制度保障体系。先后建章立制出台10多个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建成5大平台系统,从信息归集到信息共享,从风险分类到信用评价,从信用惩戒到守重公示,从信用修复到信用豁免,从数据治理到数据分析,从双随机监管到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构建了一整套制度保障体系。
二是形成了一整套适应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求的信用监管格局。目前,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广西)归集并公示涉企信息3800万多条,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主体59.73万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28万户;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董监高”12234人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格局。
三是总结了一整套契合广西实际、有效激发市场活力的信用监管经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着力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问题发现率达到21.17%。着力推进年报规范填报,2024年广西企业年报率达90.6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着力提升信用修复便利度,推行“两书同达”机制,开通信用修复“网上办”,实行“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信用修复成本,今年以来已修复经营主体信用信息17.5万条。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任务要求,紧扣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打造一整套制度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建设体系,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