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诈犯罪链条中,诈骗分子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从事以下帮信活动。
常见帮信行为
01
帮助诈骗分子取现的工作不能做
诈骗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赃款,会雇用人员帮其在线下取现并转移资金,或帮其购买贵金属等,并许诺高额报酬,其实这就是诈骗团伙的洗钱“工具”。
02
买卖电话卡和银行账户的工作不能做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或是充当线下“卡头”“卡贩”,为了一己私利变成诈骗分子的帮凶,殊不知就是因为这些被卖出的大量“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使不少人因骗致贫,同时自己也会因此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03
搭建GOIP、VOIP的工作不能做
诈骗分子大多藏身境外,他们会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诱使求职者在国内租房搭建虚拟拨号设备“GOIP”“VOIP”实现远程操控,给国内受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来实施诈骗。通过这些虚拟拨号设备将境外电话转化为境内本地电话,增大了迷惑性,导致受害人更容易被骗。
“GOIP”是利用国内手机卡接入电话网络,被骗事主来电显示的就是国内的手机号码。
(“GOIP”设备)
“VOIP”是利用国内固定电话线路接入电话网络,被骗事主来电显示的就是国内固话号码。
(“VOIP”设备)
“GOIP”组网:一般由“GOIP+卡池设备”组成,配套的卡池设备可以插上百张手机卡,卡池设备还可以与GOIP分离使用。
(“GOIP”组网)
简易“GOIP”组网是指诈骗分子利用多台手机,搭配远程控制软件和音频对录线架设通信网络后,通过一些远程控制软件来控制其中的一部手机,通过微信、QQ等网络软件与其中的另外一部手机进行联系,并将音频信号传至第一部手机,从而实施诈骗通话。
(简易“GOIP”组网)
04
冒充客服电话引流的工作不能做
有些诈骗团伙会招募“话务员”,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好的话术,按照非法获取到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自称是各类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这种工作就是诈骗引流行为。
05
线下推广引流的工作不能做
线下推广引流多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要受害人扫描二维码,或是张贴涉黄、涉诈的广告小卡片。而这些所谓的兼职工作其实是帮诈骗分子进行推广引流,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做准备。
相关法律后果
01
涉嫌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2
职业禁止与禁止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帮信罪”被判处刑罚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03
行政处罚
根据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04
惩戒措施
针对银行卡,会有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等措施,不仅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5年内还会被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等;针对手机卡,则会在惩戒期内停止行为人的新入网业务,各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个手机号码。
警方提示
1、以上这五种兼职工作,看似门槛低来钱快,其实都是在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可能构成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面临牢狱之灾,请千万不要尝试!
2、同学们在找兼职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最好在入职前让家长帮忙参考,再做出是否入职的决定,千万不要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3、请注意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一旦发现有人在进行帮信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拨打96110咨询。
西藏网络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