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经过南宁某小区,被一东西砸中耳朵!鲜血直流!缝针3小时!根本不懂找谁赔…

民生   2024-08-21 19:31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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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办啊,
女子经过某小区却遭遇飞来横祸,
被一东西砸中耳朵,鲜血直流,
缝针都缝了3小时!
让她无奈的是,
她不知道是被什么砸伤的,
也不知道是谁高空抛物,
她根本不懂找谁赔……

近日,有位薛女士在途经南宁市五一路一个小区时,突然被一个东西砸中了耳朵,顿时鲜血直流,附近的居民见此情形,赶紧把薛女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薛女士告诉记者,就医后,被告知耳朵软骨出现了碎裂,立即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缝针治疗。由于手术及时,薛女士的右耳已无大碍,听力也不受影响。可问题是,到现在她都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砸伤,更不知道高空抛物的人是谁,把情况反映给辖区的居委会,一时半会的也没个结果。


南宁市民  薛女士:单是治疗费用,我就花了5000多块钱,还不算后续的换药,还有我休息这段时间的误工费。社区他们就跟我上门了,一家一家地问,没有一个人承认的,一整栋楼的人都说不是他们干的。


最终,薛女士还是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但得到的回复是,她所受到的伤害并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建议薛女士向法院提请民事赔偿诉讼请求。



不过律师认为,《民法典》中规定了警方有义务去调查、查清责任人。如果在公安机关调查后,仍无法查清责任人的,可以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来承担责任。


广西德亦承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诗平:如果是确实找不到人的话,能够从科学鉴定出,比如说是从4楼以上的业主实施的这个行为,那么就由4楼以上的所有的这个建筑物的使用人来给予补偿。



目前,薛女士已向辖区法院申请了调查令,并收集相关证据。检察官表示,我国《刑法》第291条之二(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有可能面临更高的处罚。在去年5月,有一名高二学生驾驶电动车经过广西柳州一小区的时候,被一截从天而降的树根砸中,经抢救无效身亡,由于树根是从该小区住户韦某家阳台坠落。近日,该案一审宣判,柳州柳北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韦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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