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管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管宏违背党的理想信念,串供对抗审查,不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污公款;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索取巨额财物。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因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公职人员是社会的楷模,承担着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然而,管宏的行为却严重背离了一个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他的行径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更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样的处分是必要的,也是警示和教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