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派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举行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宪法宣誓活动。
宪法宣誓,庄严肃穆。“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12月4日上午10时,宪法宣誓仪式开始。
全体起立,随后领誓人左手轻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紧握成拳,庄严领诵誓词。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宣誓人员同样右手举拳,齐声跟诵誓词,声音洪亮而坚定。誓词诵读结束后,依次报出自己的姓名,每个名字都如同誓言一样,铿锵有力,回荡在会场之中。市生态环境局全体工作人员用他们坚定而神圣的宣誓声,共同表达了对宪法的忠诚和对职责的承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参加宣誓活动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将一如既往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将誓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生态环境实践中去。
供稿:市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