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神池县人民法院
预拘留公告
(2025年第一期)
为保障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本院发布了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仍有部分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规避执行、拒绝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财产及申报财产不实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本院正告预拘留的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对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预拘留人员名单
神池县人民法院
2025年1月23日
本期预拘留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