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风雨兼程,70年波澜壮阔。从1954年到2024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枝繁叶茂、历久弥新,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南通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推出“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专栏,讲述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的经历与感悟,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无悔的选择,永远的追求
潘国红
时光荏苒,岁月如歌。转眼间我到人大工作已10多年了。在人大工作时间久了,碰上调进调出人大机关的人不少。多位新调来人大机关任职的同事,了解到我已在人大任职3届10多年很是不解,为我长期在人大“二线”岗位工作感到惋惜。人家看我在“二线”,自己觉得在“前线”。10多年来,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实践创新,潜心人大理论研究,2017年荣获全省人大机关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人大给了我人生的舞台,是我成长的摇篮。值此人大制度建立70周年之际,我抚今思昔,感慨良多。
人大工作需要一种“情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职业认知,就会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和行动作为。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其制度设计与功能定位是议事决策,行使立法、决定、监督、任免等国家权力,在“党委决策、人大决定、一府一委两院执行”的权力运行体系中,人大始终履行“一线”职责,法定的职能作用无可替代。当前,人们之所以把人大视作“二线”工作,其重要原因在于人大职权还没有完全行使到位,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精神所在就是力量所在。人大工作热情是一种觉悟、情怀和境界,更是一份坚守、责任和力量,它不是心血来潮、兴之所至,而是对理想信念的执着追求。我一直认为,人大工作不是个人职业行为,而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崇高事业;不是单纯的个人谋生手段,而是实现人生价值和事业追求的大舞台。一直以来,我用“人大三问”检视和勉励自己,“为什么到人大?”“为人大发展做了什么?”“离开人大能留下些什么?”我一直反复强调自己工作的两个基本要求,不能因为工作做得不好损害人大好制度,不能因为工作不认真影响机关同志和人大代表的工作热情。10多年来,我摒弃“二线”思维,保持职业操守,摈弃落寞心态,善待手头工作,不争名利争工作,不争地位争贡献,在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和推进民主法治的道路上奋发作为。
“变化者,乃天地之自然。”人大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是历史的选择也是我国国情的需要,其本身就是重大的开拓创新。人大制度建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坚持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在发展中巩固,日益显示出其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但同时也应看到,受多种因素影响,人大制度的实现形式、运作机制、工作程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这就需要我们纠正“人大工作没有创新空间和必要”的认识误区,克服“按部就班、照抄照转”的工作惯性,坚持守正创新,如此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彰显人大制度功效和优势。
2017年,我开始分管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人大司法监督一直定位于总体监督、原则性监督,监督方式单一、监督力度欠缺、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普遍存在。“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我们不等不靠不绕道,坚持守正创新,创新履职思维,优化监督方式,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对履职内容、方式方法、流程环节、技术手段等进行完善改进,先后制定出台《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办法》《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实施办法》《司法案卷评查办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等制度,形成“1+5”人大司法监督制度体系。
这些“小快灵”的创新举措,基于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的深刻反思和理性审视,从平常做起、从细节做起,不断推进人大司法监督走深走实,推动人大民主更加可感可触。人大司法监督创新举措和成效受到广泛好评,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南通市人大创新司法监督方式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们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以创新思维去履职,体会到人大工作的价值,享受了因人大工作成效带来的快乐。
作者系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