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抄袭材料的“8种”类型、表现及其处分(附典型案例)
职场
2024-12-12 09:51
河南
文风表面上看是语言文字的事情,文风的背后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文风问题也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在中纪委网站上,以“抄材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关键选萃了同写材料相关的案例,供大家参考,也让我们共同引以为戒。
几乎全文照抄,连地名、单位名(职能)也不放过,估计整个写稿过程不超过5分钟,从抄稿者到各层级领导,没有一个人哪怕花五六分钟去校核。比如,如下案例:1.岳塘区岳塘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安排工作人员上网抄材料、应付检查问题。2018年3月,湘潭市委对岳塘街道进行巡察,要求提供2015年至2017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为应付检查,***立即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网上临时拼凑、照抄照搬,其中2015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除将一处文字修改为“美丽岳塘”外,其余文字全部照抄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党工委2015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2016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出现“认真学习研读《中共东营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等字样;2017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出现惠州市大亚湾经开区提出的“深入实施升级发展1523行动”等内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2.榆林市神木市卫生监督所职工***起草文件照抄照搬问题。2018年年初,***在起草印发一公文中,敷衍了事、照搬照抄多家单位文件,导致所拟公文中多次出现涉及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体育部门等部门职能事权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受到警告处分。照抄自己以往的生活会材料,痕迹太过明显,未体现新要求新特点。比如,如下案例:3.张家界市原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照抄材料、应景交差问题。***在2015年至2017年三个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照抄照搬其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内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缺乏数字敏感性和质疑精神,小数点位置点错。比如,如下案例:4.安康市平利县**局新闻宣传报道旅游收入严重失实问题。2018年5月,该局临聘人员在起草“五一”期间旅游市场新闻稿时,未经核实就采用了“旅游综合收入8.2亿元”信息,该局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该局局长***未经认真审核即同意刊发。此篇写有与实际旅游综合收入相差10倍内容的新闻稿刊发后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有关工作人员受到责任追究。写稿不由东,前后两个稿子不一致,对问题进行粗暴删除。比如,如下案例:5.荣昌区*委在扶贫督查汇报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7年9月,区*委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全区“精准脱贫干部进百家”行动开展专项督查,未经核实便简单汇总各督查组情况上报区委。在汇报稿中反映的问题泛泛而谈,未点具体人和事。区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将所反映问题具体到人和事后,区*委第二次上报的报告反映的问题明显减少。区*委上报的两份报告前后不一,扶贫督查汇报工作不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2018年2月,时任荣昌区*委党委书记、主任***受到提醒谈话处理,时任区农委副主任**和扶贫科科长***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公开检讨。6.邹平市应急管理局未经核实报送虚假防疫物资储备情况问题。2020年1月,在滨州市调度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时,邹平市应急管理局未经核实,擅自将全市防护面罩等物资储备数填报为零并上报,导致报送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严重影响防疫工作决策部署。该局负有直接责任的办公室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处理。7.安顺市平坝区十字乡综治办负责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资料造假不作为问题。2018年11月,平坝区委政法委对十字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十字乡为了应对区委政法委的督导检查,编造了4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纪要。2019年6月,安顺市纪委市监委到平坝区十字乡明察暗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又发现十字乡扫黑办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作为十字乡综治办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职员***照搬照抄谈心谈话记录、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11月拱墅区委巡察发现,2017年5月和8月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党组成员与各科室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2次,谈话记录中主谈人、谈话时间不一样,但谈话内容一字不差。谈话记录人***敷衍了事、照搬照抄,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明显的形式主义问题。2019年5月,***、***分别受到责令检查处理。点此加群同一个单位,抄的竟一样。念起来竟然不尴尬吗,估计念的过程都没有。比如,如下案例:9.长白县金华乡梨田村党支部书记***等人照抄照搬组织生活会材料问题。2016年至2018年,梨田村党支部在召开的“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对照先进找差距,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以郑德荣同志为榜样,争做新时代先锋”专题组织生活会等4次组织生活会中,***和村会计***、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原民兵连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相同、多年沿用,均没有署名,存在照抄照搬组织生活会材料问题。2020年2月,***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未认真履行职责,且其本人照抄照搬组织生活会材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等人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