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提示来了

旅行   2024-11-02 14:32   新疆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索蓉芝报道)“双十一”即将到来,各大电商的促销活动已预热,“红包雨”、满减、打折、以旧换新补贴、百亿消费券、直播间优惠等花样繁多的促销形式,让消费者目不暇接。自治区消保委从5个“不”提示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购物,规避消费风险。

  看懂规则不糊涂。消费者在下单前认真阅读各平台和商家的预售及促销规定,详细了解定金及尾款支付时间、退还条件以及优惠券使用条件、折扣范围和期限等内容,尤其需注意特定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对于意思表述不清的要及时咨询客服,避免因不清楚规则造成权益受损。
  货比三家不盲目。消费者提前了解商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信誉度、访问量等信息,选择资质全、信誉高、口碑好的商家购买商品。下单前了解清楚商品主体信息、质量构造、功能功效、价格质保等情况,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贪小便宜购买明显价格过低的商品,确保所选产品质量合格。
  按需购买不冲动。结合实际消费需要,提前列好购物清单,不要为了追求优惠而购买不必要的商品,也不要被“低价爆款”“拍一赠多”等商家宣传迷惑而冲动消费。特别是化妆品、粮油调料等限期商品,要量入为出、谨慎囤货,践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避免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和社会资源浪费。
  提高警惕不轻信。“双十一”期间是各类电信诈骗的高发期,促销信息和手段繁多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消费过程中要谨慎甄别购物平台,慎点各类红包领取及促销短信链接,不随意点击网页、不明链接和弹窗进行交易,切勿私下进行汇款、转账,对假冒客服、预售骗局、中奖诈骗、快递诈骗和退货诈骗等常见陷阱保持警惕,确保安全购物。
  及时维权不拖延。在交易过程中要有存证意识,尽量保存好聊天记录、宣传介绍截图、消费凭证等维权依据,到货后及时验货,确认无误再签收。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向平台或平台所在地、卖家实际经营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审核:刘   豫  

责编:张   燕

编辑:果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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