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细则》的通知(保人社函【2023】113号)文件的规定,保定市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提出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53人进行了审核(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312—5025886 0312—5025909
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9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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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昊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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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侯倩茹
监制:樊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