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车主
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近年,我市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数量激增,尤其是在城区,已成为一道显眼的“风景”。这些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也无法依法登记上牌,属于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车辆。虽然此类车辆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生产生活,但由此带来的交通隐患和家庭悲剧更令人痛心!
一、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危害
1.安全性能低下。非标车辆未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交通违法频发。驾驶人未接受正规培训,安全意识薄弱,常见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现象,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3.事故赔偿困难。非标车辆因无法登记上牌,也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责任难以落实,往往导致家庭经济困境和社会矛盾。
二、法律责任
三、呼吁倡议
1.不购买、不使用非标车辆。广大市民应自觉抵制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法交通工具,保障自身和家人的安全。
2.劝导亲友,关爱家人。子女应主动劝导和监督中老年人不驾驶、乘坐非标电动车,尤其避免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守护家庭幸福。
3.遵守法规,共创文明交通。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让我们携起手来,拒绝非标车辆,规范出行行为,共创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余 健
文章来源:景德镇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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