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在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中,采取五项有力措施,着力在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共对19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2个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三县区人民法院开展“提级+交叉”巡察。
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住深化政治巡察这个定位,做到不偏移、不缺位,把政治巡察要求体现在巡察工作全过程。在巡察中,聚焦“政治体检”,站在新的政治高度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方位“扫描”和“体检”,始终把“四个聚焦”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落实到巡察工作各个环节,体现到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
突出重点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聚焦点、攻难点,重点紧盯“四风”顽瘴痼疾新形式新动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乡村振兴领域“微腐败”等问题,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在反馈巡察整改问题的基础上,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实现源头治理。
创新方式方法。从常规巡察到专项巡察,再到常与专相结合、“提级+交叉”巡察,不断创新方法、变换方式、改进方法,进一步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定“坚持一个核心、把握两个定位、紧盯三大重点、强化六项措施”的巡察工作思路,有效破解一些巡察干部不会巡、不会察、无从下手等难题,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注重成果运用。为扩大巡察效果、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事例进行通报。在责令被巡察党组织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限时整改的同时,将问题线索移交被巡察党组织和市纪委监委处理,同步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完善体制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每轮巡察,配齐配强巡察组力量,做到先培训、强业务,后实战、促工作,统一配发《巡察工作手册》等,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巡察工作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教育引导巡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巡察队伍。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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