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消防执法办案中心办案范围
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消防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队成立了消防执法办案中心。根据2024年执法办案中心的运行情况,现将执法办案中心办案范围调整如下:
(一)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单位(场所)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案件。
(二)案情疑难复杂经支队集体研究确定的案件。
(三)其他执法办案中心认为有必要并经支队集体研究确定的案件。
支队结合工作情况将适时调整执法办案中心办案范围并及时公布。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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