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工今日说法 | 打破沉默,勇敢发声

教育   2024-10-21 22:12   广东  

莞工今日说法

打破沉默,勇敢发声


提到“性骚扰”,你会想到什么?咸猪手?强抱?开黄腔?当遭受到性骚扰的女性明确表达反感或倾诉遭遇的时候,有人会跳出来表达出“摸一下又不会掉一块肉”、“我看几眼怎么了”的言论。而性侵,一个沉重而不可忽视的话题。它像一把无形的利刃,悄无声息地威胁着每一位学子的安全与尊严。鉴于此,今日说法栏目组将围绕性骚扰这一关键话题,为广大学子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共筑安全防线。


案例一

近日,浙江绍兴一女生穿着长袖外衣和短裙,称自己在快递站拿快递的时候,被一男生多次“贴身”而过。“第一次我还以为他是不小心的,后面简直更离谱了,明明可以不碰到的。”监控视频显示,在女生有明显地避让行为下,男生却总是紧贴着经过3次,更是在第三次时有撩起上衣下摆的举动。


图源:小郑视频



9月20日,浙江某学院发布情况通报如下:近日,网上流传女生在快递驿站被男生猥亵的视频,涉事学生系该院2024级新生沈某。学院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启动相关处置程序。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该男生在快递站多次对女生实行猥亵行为,如果属实,涉嫌构成性骚扰。


性骚扰行为如何界定?



“性骚扰”指违反他人意愿,以语言、表情、动作、文字、图像、视频、语音、链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他人产生与性有关联想的不适感的行为,并强调“无论行为实施者是否具有骚扰或其他任何不当目的或意图”。除了上诉案件中男生多次“贴身”而过的行为之外,言语上或通过聊天软件故意谈论黄色故事进行性暗示、自我暴露等行为,都属于性骚扰行为。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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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大学毕业生小赵到陈某的工作室求职,在面试期间,陈某乘机对小赵进行猥亵。小赵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这件事情发生后使她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无法正常工作,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经后续查明,小赵并不是唯一的受害人,陈某还曾以同样的手段对前来应聘的小陆进行猥亵。2021年3月,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以陈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律条文


此案涉及强制猥亵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三条中将本款中的“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也就是说,无论男女,都符合该款的判决条件,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希望都能够举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的性自由权。



防身小妙招


1.在遇到搂腰、摸大腿等性骚扰行为时,要及时打断这种行为上的试探,可以采取把对方的手打掉等方式,对其性骚扰的行为作出反应,切勿保持沉默。


2.如果不幸遭遇猥亵,要尽力记下对方的体貌特征,想办法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学校、公安等反映,以防再次遭到猥亵。


3.公共场所和僻静处所,是大学生容易遭遇猥亵的地点,我们应时刻留意四周的环境,尽量不要走偏僻的地方。若遭遇尾随,要尽力保持冷静,并寻找机会逃离现场或向他人求助。



根据最高检披露的数据,在今年上半年就起诉强奸、猥亵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2.2万人。大学,是一个充满无限可能的地方,是一条自我追求的途径,但是数字却赤裸裸地告诉我们,在我们的身边,还潜伏着许多的危险。让我们共同学习防猥亵知识,用法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度过美好的大学生活。


END


图文来源:法社学院志愿服务站

编辑:陈子炜

校对:吴旻燕 黄薏岚

一审:钟丽华

二审:梁意红

终审:杜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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