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入户调查

政务   2025-01-07 16:02   江苏  




劳动力调查是

国务院批准建立的

一项重要统计调查制度

2025年1月1日

国家统计局发布1号公告:

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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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准确地监测和反映我国的就业状况,为党和政府制定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基础依据,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安排,国家统计局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二、调查登记对象:国家统计局按照抽样方法抽中的本社区(村)家庭户和集体户。应在被抽中户中登记的人是:


(一)调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


(二)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不满半年的人。


三、调查时间:一般为每月10—16日,如受法定节假日影响,调查时间作适当调整。


四、调查方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派调查员到本社区(村)被抽中的住户家中进行登记。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调查人员必须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严格予以保密。


请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抽中作为调查对象的住户,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统计工作。

   

国家统计局

2025年1月1日




劳动力调查流程

劳动力调查是一项月度调查,它的主要流程如下:


1.核户

每月3—9日调查员会在调查社区宣传栏张贴《国家统计局公告》,并对抽中样本户情况进行核实,预约入户调查时间。


2.入户

每月10—16日(如受法定节假日影响,时间作适当调整)调查员携带调查证,手持PAD开展入户调查,通过与抽中户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了解调查对象家庭人口及就业状况等信息。


3.回访

调查结束后,国家统计局将抽取一定比例的户进行电话回访。全国社情民意调查热线:010-12340。






来源 | 统计微讯 国家统计局

宿迁日报社融媒体编辑 | 沙俊香 孙奔

审核 | 张媛媛

终审 | 杨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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