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的购房政策发布!
春节购房大礼包来了!
为支持广大市民实现
“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的美好心愿
1月15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支持春节期间市民购房若干政策的通知》
快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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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新房消费券。对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单套建筑面积140㎡以下的,每套住房发放1.5万元消费券;140㎡(含)以上的,每套住房发放2.5万元消费券。
给予首套住房奖励。对购买中心城区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再给予1万元消费券奖励。
支持人才购房安家。加大人才“购房券”兑现力度,对政策执行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并符合申兑人才“购房券”条件的,一次性全额发放购房补贴。人才“购房券”可作为所购买房屋的首付款,相关银行业机构给予贷款支持。
奖励外来人员购房。对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外人员(非宿迁市户籍),每套住房再给予2万元消费券奖励。
补助“三雁”人员购房。符合人社部门认定的“雁留宿迁”“雁归宿迁”“雁创宿迁”的人员,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住房再给予1.5万元消费券补助。
增加家装消费券。对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购买家装家居家电等产品的,在“国补”的基础上再给予消费奖励,按照实际成交总价的10%发放消费券,每套住房消费券最高额度1万元。
给予商业贷款贴息。对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每套住房按照商业贷款总额的0.5%给予一年贴息,贴息金额以消费券形式发放。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对宿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阶段性调整。缴存人家庭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单缴存人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存人由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在此基础上分别再提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开展“买房抽大奖”活动。对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每套住房可享受一次抽奖机会,奖项设一等奖每名8万元、二等奖每名3万元、三等奖每名1万元,抽奖活动以公布的细则为准,中奖金额以消费券形式发放。
来源 | 宿迁日报社
记者 | 顾园园 王艳珅
编辑 | 孙奔 沙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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