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激发群众艺术创作热情与共鸣,鼓励广大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用手中的笔和镜头,创作出具有时代气息和思想深度的艺术作品,展现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举办“美丽宁夏·共绘未来”2025年第十一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贺兰县2025年“迎新春”群众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丽宁夏·共绘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贺兰县委宣传部
中共贺兰县委统战部
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
贺兰县文化馆
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三、征稿要求
围绕“美丽宁夏·共绘未来”主题,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创作出既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又能引发观众共鸣的优秀作品。讲述宁夏故事、弘扬时代精神,展现浓厚积极向上社会氛围,用艺术语言书写新时代的精神华章。
四、参赛范围
贺兰县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除自治区各级书画院专职书画家,各大中专院校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美术系美术、书法、摄影专业教师创作的作品外,均可参加评选。
五、参赛要求
1.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色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等,国画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竖式为宜;其他画种装裱后最长边不超过200厘米。
2.书法、篆刻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一律为竖式,草书和篆书需附释文。
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最少4幅、最多8幅;(组照作品须组合在一幅画面内)。手机、相机、无人机等均可,作品进入终评后,作者须提交电子版原片。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不低于20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评。
4.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仅限1幅,参赛作品应为2024年以来新创作的作品。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5.大赛组织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6.截稿日期:2024年10月25日。
六、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评选费,由贺兰县文化馆组织专家评审,经初评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市级、自治区级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在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参加贺兰县“迎新春”群众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