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其中
长春市南关区中医院
因超标准收费
罚款21802. 21元;
长春市南关区国基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罚款5382.00元
长春普济康复医院
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罚款20214.00元;
长春市中医院
因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罚款6972. 12元;
长春市人民医院
因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罚款1488.37元;
长春谭氏仲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因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罚款197.60元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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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