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尹巧随父亲姓,哥哥随母亲姓。7年前父亲留下遗嘱,将镇上三个门面的房子全留给她。可一个月前,哥哥却上门将她打伤!并声称,房子应有我一半。为何亲兄妹会反目成仇?
60岁的尹巧,拿出了父亲在7年前手写的遗嘱。里面写着,房子留给尹巧,与儿子没有关系。作为儿子,哥哥当场并没有异议。但他提出一个条件,父母的生养死葬,都交由妹妹尹巧打理,自己不再参与。可如今他为何会出尔反尔?
她气愤地说,他之前借了我的钱,2014年我得了一场大病,脑溢血,看我没有能力了,有些债主就找我要钱。我让他把借我这个钱还一点,他说没有,然后就开始找我要房子。这房子他又没出钱,还拿过我钱,凭什么找我要房子。
尹巧一直在镇上经营着小卖部,有固定的收入来源。而哥哥则在家务农,夫妻俩到处打工赚钱,尹巧的家庭条件优于哥哥。这些年,哥哥也在尹巧的手中借过不少钱。可当尹巧要求哥哥还钱时,哥哥顿时表明,房子也有自己的一份。随后,尹巧来到了哥哥家里。
哥哥说,你不来找我,我还要去找你,明天我就去,找我的房子去了。是我和她两个人的房子,不是我一个人的。我们打过官司,已经判了是属于我和她的。
我们就只有两姊妹,不想闹成这样。我跟母亲姓,她跟父亲姓,房子是86年我和父亲买的。
哥哥龙强表示,房子是自己和父亲一起出资买的,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但这遭到了尹巧的否认。两人一言不合,争吵起来,龙强当着母亲的面,伸手就往妹妹脸上掌掴了一巴掌。这时,80岁的母亲赶紧拦在了妹妹前面,并怒骂儿子。
母亲边骂边追打儿子,是你这个人说假话,你没出一分钱,你再打啊!她有病身体不舒服你还要打她?你自己的房都没建,哪来的钱买房?儿子却反驳说,我没出一分钱吗?我跟父亲两个人出的钱,你睁眼说瞎话,你是我的妈,我才忍着你。
母亲大骂儿子故意撒谎,作为见证人,她说房子一直是由自己夫妻俩出资购买。而后女儿尹巧接连两次出钱出力,再次修建,儿子压根一分没出。既然如此,房子又为何会登记在龙强的名下呢?
妹妹解释说,是国土局上面说,地基不能超过90平,就把他的名字加上去了。哥哥反驳说,86年买房时,她还没结婚,她嫁了几次,我就让着她住。我们只有两姊妹,我妈也和她住一起,就没找过她要房。他又指向母亲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你就是偏着她。
母亲气愤地说,儿子没出一分钱,是我们买的。她那时还剩了一点钱,拿钱整修的房子。可儿子却伸手指向天说,我要没出钱,天打雷劈,我出过7000元钱。我也六十多人了,有儿有孙了,如果娘不偏心谁,根本不会是这个问题。
从始至终,尹家母亲都站在女儿身前护着女儿,龙强大喊是母亲太偏心。按理来说,身在农村,父母更愿意替儿子准备房产。为何尹家父母愿意出资在镇上替女儿准备房子?而让儿子留守农村?
龙强妻子说,我婆婆是招公公上门的,婆婆还有个哥哥,神志不清那种,原来是两间土砖房。后来,我婆婆就跟我公公住镇上去了。把土砖房就给了我们住,她的哥哥就我们赡养了,以后死也是我们管。如果婆婆明明白白的,不会让兄妹间闹成这样。
儿媳透露,婆婆有两兄妹,舅舅患有精神疾病。所以婆婆是招的赘婿,儿子跟母亲姓,女儿跟父亲姓。这些年,公婆一直跟随尹巧生活。而舅舅则是自家一直在照顾,更际上两家的付出是均等的。一家关系原本不错,在物质上也确实得到过妹妹帮衬。
因此,哥哥觉得房子让给了妹妹,那么妹妹就不应该再向自家要债。可在尹巧看来,房子的归属早有定论,应该一码归一码。欠债还钱理所应当,不能混为一谈。这时,尹巧又找来邻居和前夫作证。
尹巧前夫坦言,7年前,他和一位邻居见证了协议内容。在尹巧父亲的葬礼上,哥哥签下过协议,父亲的安葬问题及以后母亲的赡养问题,全由尹巧负责。但是,现在是哥哥反悔了,不按协议内容想争夺房产,将尹巧告上了法庭。那么,兄妹俩还能冰释前嫌吗?
哥哥一口咬定,房子就是自己和父亲出资购买的,并且还有判决书在手。他认为,自己也赡养过舅舅了,并料定妹妹对自己无可奈何。所以才一次又一次上门要赶出妹妹,影响她做生意。
而尹巧坦言,哥嫂外出打工,自己多年照顾侄子侄女衣食住行。还多次借钱给哥哥,给侄子创业和买冰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没曾想到,既便有父亲遗嘱和邻居佐证,加上协议。还是为房子,打起了一场又一场官司。
不甘心的尹巧气得直言,太没良心了,要被报应的,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可是,接下来她还是只有通过上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没有那份协议在,手心手背都是肉,母亲也不会一味地站在女儿一边。我认为不要因为房产,舍弃手足情,以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