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5年村级后备干部联选联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当前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2025年村级后备干部联选联聘工作。
一
基本原则
二
岗位计划
本次联选联聘面向社会共招聘21名村级后备干部,分镇报名、分类考试、分镇聘用。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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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或配偶具有本县户籍,或本人在本县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且在本县常住,原则上所报考的镇为考生或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
(二)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村、社区在岗的镇聘、村聘人员,表现优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退役军人,综合素质好,受到嘉奖、获得四有优秀士兵等荣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村干部“三有三带”标准,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农村工作,办事公道,敢于担当,作风务实,甘于奉献;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人事招聘考试中有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目前我县在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村级后备干部;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
工作程序
联选联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县村级后备干部联选联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五
聘用与管理
本次联选到村的村级后备干部必须服从县村级后备干部联选联聘工作专班的统一分配和安排。聘用人员与各镇党委签订聘用协议,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日常管理和考核均由各镇党委负责。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各镇党委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继续聘用,并可根据村“两委”岗位空缺情况,及时调整使用;不合格等次的直接解聘。
六
报酬待遇
聘用人员报酬待遇参照《中共南陵县委办公室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在职村干部报酬调整方案>的通知》(办〔2022〕31号)文件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
工作纪律
本次联选联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出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0553-6823551。
政策咨询电话:
籍山镇:0553-6829420
弋江镇:0553-6165478
三里镇:0553-2390944
何湾镇:0553-6486222
工山镇:0553-6041022
烟墩镇:0553-6311019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53-6823186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村级后备干部联选联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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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村级后备干部
联选联聘工作专班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