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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虹螺岘镇委员会关于六届市委第五轮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9月2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虹螺岘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虹螺岘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虹螺岘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虹螺岘镇党委坚持从思想上深化认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全面认领、严肃对待、坚决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市委巡察反馈后,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研究制定168 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及站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切实把全镇上下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
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督办,既“挂帅”又“出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落实。一是带头提高站位,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党委班子进行深刻剖析,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二是带头扛起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构建镇党委统领、党委书记牵头、班子成员分头负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带头研究部署,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45个问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等10余次,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四是带头推进整改,对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精准问诊、对症施策。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完成情况
虹螺岘镇党委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涉及党委议事、三重一大、财务等各类规章制度10项,督促解决了一批重难点问题: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更加严格;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签到、差旅费报销、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制度。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差距较大,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乏力
1.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将文件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
二是注重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紧密围绕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
三是组织镇中心组成员进行专题学习,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进行深度学习解析。
四是我镇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二十大原文,党员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五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五是形成研讨发言材料。
2.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是2024年2月制定了虹螺岘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该机制进行落实。
三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截止到4月30日,共召开党委(扩大)会议6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
3.关于“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迟缓”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对《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了学习及研讨,并形成研讨材料11篇。
二是建立健全《虹螺岘镇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
三是于2024年3月,制定了虹螺岘镇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虹螺岘镇党委成立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度重点工作清单4项。
4.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关于“招商引资进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15万吨/年钢灰生产线建设项目,企业正在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重金属总量指标阶段;建设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因目前大的经济形势,企业缓投资;年产30万吨石英砂提纯项目已建设完成,但市场环境一直不是很好,试生产一段时间后就处于停产状态。
二是年产3.6万套阀门项目,现已转向,建设地点,投资人不变,新项目是钒钼制品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目前,该项目完成营业执照注册、勘测定界、环评、项目备案,现正在办理征地手续。
三是落实南票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5.关于“农田水利设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对小寺村和大安村线路和水泵进行检修,对后潘发电机检修完毕。
二是2024年1月建立高标准农田(小寺、大安、后潘)和节水增粮项目管护台账(虹北)。2024年4月签订了管护责任书。
6.关于“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016年靠山屯村豆制品加工扶贫投资6.07万元,正常分红,6.07万已纳入靠山屯村固定资产。
2017年虹北肉马养殖扶贫投入总金额5.6万元,正常分红,5.6万已纳入虹北村固定资产。
7.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新型厕所条幅,在虹南村、小寺村开展宣传,提高新型厕所的使用率。
二是今年暂未有新型户厕改造资金,待有专项资金后,开展新型户厕改造。
三是各村通过广播等渠道对村民开展关于禁止乱扔垃圾的宣传,并长期坚持。
四是2024年1月开始各河长按期巡河。镇村两级河长、水管员定期巡河,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五是完成污水处理项目初步设计。
六是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落实,各村保洁体系基本建成,终端处置问题尚未完善。
七是中转站电力设施建设已完成施工,中转站已正常运转。
8.推进乡村振兴发力不足问题。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2024年2月已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安排乡村振兴办人员对村项目监督。
二是针对2022年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如期完工;2023年美丽宜居乡村振兴项目两个村路灯未安装问题;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项目景观花坛未种花使用,部分花坛种植白菜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9.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谋划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将板石沟村大枣深加工立项项目降价招租,已于2023年11月签订租赁合同。
二是大安村两委班子成员将继续考察其他项目,继续扩大招租规模,争取长期出租,保证稳定收益。
10.关于“村集体收入少、形式单一”的问题。
一是2023年英守屯村、靠山屯村、火台子村、后潘庄子村四个村集体收入均不低于5万元。
二是虹南村、大岭村、前潘庄村、兴隆屯村多渠道壮大村集体经济。
11.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各村民委员会建立村级账户。截止目前,虹螺岘镇15个村其中13个村已完成开户,剩余2个村正在协调处理中。
12.关于“林地保护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涉及图斑经核实已销号清零。
二是全面履行林长制,2024年至今未发生违法问题。
13.惠民利民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关于“惠民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2024年1月10日在区自然资源局查到共涉及我镇13个村,104个图斑,面积5497.5亩。
二是2024年1月15日实际到山上无法确定小斑的交界。需要上级安排第三方统一对我镇公益林面积进行界定,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三是近期已有5名城镇未领取独生子女金人员领取了奖励资金。
四是汇总分红人员信息,计算各村分红资金金额,待分红资金到账,及时分红。
五是2024年2月与企业签订分红协议,制定上交分红资金日期。
14.关于“救助对象监管不精准”的问题。
一是已追回救助对象特困金及护理费,并给予工作人员谈话提醒处理。
二是每个月与村上沟通一次,对需要新增及下户对象进行核对。
三是已追回救助对象低保金,并给予工作人员谈话提醒处理。
四是对大学生低保户进行筛查,7月份排查在校情况,对没有在校证明的低保户大学生7人进行下户处理。
15.关于“惠民工程项目实施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虹南村污水处理项目收尾工程已全部完工,具备运行条件。小寺村污水处理项目后期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现在正常运行。
二是虹南村污水处理项目终端的污水处理设备现已能正常运行。
三是镇政府积极协调虹南村委会和项目实施单位对村民污水管道入户未使用、管道裸露情况进行了核实,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再施工,目前已完成整改。
16.关于“征地补偿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团山子村5户涉及征地补偿用户补偿款已于2024年1月23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对村上进行培训,要求对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必须走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
17.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不细不实问题。关于“耕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3年12月开始对违法图斑逐个进行核实至2024年4月已建立整改台账。
二是强化镇村监管,实现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18.关于“粮食安全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2024年4月,召开全镇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各村耕地非粮化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2024年4月下发各村2024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
19.防范化解风险不力问题。关于“信访稳控化解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2024年1月建立了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及信访接待台账,2024年以来共接待信访人30余人次。
二是严格落实属地包保维稳责任。
2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小组,按照要求小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是对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会议由专人记录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
三是于2024年3月进行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
四是3名班子成员重新撰写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并以此为戒,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五是建立工作机制,由组织办与宣传办负责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进行规范指引。
六是4月25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5月13日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相关论述》。
21.关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截至2024年5月,共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5次,共计检查企业35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7条,均已整改。
二是2024年截至目前,共计召开安全生产季度会1次,3月2日下午在镇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在肩”的安全生产教育会,辖区企业全部参加。
三是4月18日对现场检查替签人员进行谈话,给予谈话提醒处理,并严格要求检查必须两个人。
(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22. 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问题。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共召开全镇警示教育会议4次,会上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
三是组织学习202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是利用七一建党节,各党支部通过实地参观、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3.关于“制度建设缺失”的问题。
一是于2024年3月份完善并规范了党委议事规则,并要求班子成员按要求严格执行。2023年11月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对该制度进行了完善。
二是2024年3月25日制定《虹螺岘镇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试行)》。
三是已于2023年10月份对“三重一大”大额资金使用标准进行了界定,并严格按照该要求进行执行。
24.关于“谈心谈话走形式”的问题。
一是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的通知》要求,2024年2月2-3日进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55人次。
二是规范了谈心谈话程序,保证了谈心谈话常态化进行。
2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乏力问题。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不严”的问题。
一是后潘庄子村村民2022年虚报地力补贴合计虚报地力补贴款774.4元,2024年3月22日已完成追缴,处理相关责任人1人。
二是召开了深入开展农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八大专项行动”再动员、再部署的会议。
2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2024年2月26日,全镇警示教育会议,学习了202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是2024年3月29日,全镇警示教育会议,参加人员机关干部、村社区书记,党委副书记达传了2起案例。
27.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屡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虚报的地力补贴款895.25元,已于2024年3月22日完成追缴。
二是2023年12月20日,全镇警示教育会议,会上传达了南纪通【2023】7号关于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三是2024年5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来审查和发放补贴。
28.财务管理廉政风险较大问题。关于“违规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2023年11月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对该制度进行了完善。
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大额支付业务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处理,并直接支付到第三方对公账户,避免1000元以上大额使用现金支付。同时加快乡镇公务卡办理进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全面自查,针对反馈报告中所涉及到大额现金支出问题按照《南票区深入开展农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八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8个村存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是对镇财政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对违规大额支付行为,将严肃处理。
29.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2023年11月26日接到巡察反馈时,已立行立改。
二是完善农经(代管办)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2月26日镇政府召开全镇各村两委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落实整改,公布制度并执行。
三是财务制度增设了会计严格按政府收支分类记账,避免核算内容与会计科目不符,做到账目清晰。
四是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有出差任务必须由主管领导同意并审批,报销时必须有审批手续,避免差旅费报销混乱。
五是对镇财政人员进行了培训,增强业务水平。
六是禁止对非预算单位拨款,减少了政府的支出压力,同时也完善了支出的合理性。
七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支出,一律禁止。
3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未入固定资产进行查找并整改,整改后提高了对资产的监督与管理,保证了资产的安全性。
二是成立了固定资产领导小组。
31.关于“党建经费违规使用”的问题。
一是完善虹螺岘镇党建经费适用范围,制定《虹螺岘镇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办法》。
二是2024年3月18日召开虹螺岘镇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培训会,各村、社区党建专干参加培训。
32.关于“应收账款清收不力”的问题。
一是对镇工业办现有的账目进行梳理和查找。
二是三辆汽车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三是其他应收款项均为镇属煤矿及其他镇属企业正常运行时所发生。
33.抓工作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我镇供暖、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完善,对管路等及时进行维修、改造。
二是对于居民的诉求,镇城建办积极协调自来水公司及相关物业解决。
三是已实施区域供水,满足村民饮水要求。
四是水源井已建设完成,待验收后投入使用。
五是参加了区农业农村局的业务工作培训会,全员掌握了镇本级房照办理相关程序。
(三)党的引领弱化,基层党建问题突出
34.政治引领不充分问题。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虹螺岘镇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试行)》集体决策。
二是于2024年3月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是党委会及党委扩大会一律坚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
35.关于“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2024年3月5日召开“八大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
二是2024年3月15日镇里召开村报账员培训会议,对“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进行培训。
三是2024年3月底前,各村“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
四是2024年3月25日制定《虹螺岘镇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试行)》,并严格落实。
五是各村对四议一审两公开情况进行拍照存档。
六是镇党委制定由组织、农经等部门对四议一审两公开情况进行每月抽查制度。
3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1人重新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
二是2024年2月1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三是由党委书记亲自审阅2023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
四是重新撰写2021年度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五是于2024年2月份完善了镇纪委工作2021年述职报告。
37.抓干部队伍建设乏力问题。关于“干部队伍配置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委会,将新录用的4名公务员和1名事业编人员充实到文书、财政所、城建、环保、乡村振兴等岗位。
二是2023年12月向区人社局申请3名事业编制人员。
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和岗位需要,随时调整机关干部岗位,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38.关于“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通过核实此情况如实,待有村集体收入,及时支付。
二是经自查暂未发现有拖欠情况。
三是林业站与自然资源局建立美国白蛾测报,在白蛾发生期由镇护林员每日检测并上报镇林业部门。
四是由市场承租方负责市场设施日常维护,场地保洁等。
五是大市场破损、倒塌的摊位已经拆除,现场地平整完成,安全隐患已经消除。
六是对封闭式经营大厅的盘活还在探索中,目前已经有人有投资意向,但还没有最终达成协议。
39.基层党组织建设差距明显问题。关于“指导基层党建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2024年3月18日对村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进行培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是建立了印信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培训;
三是给予相关工作人员批评教育处理。
四是2024年2月23日制定《虹螺岘镇农经(代管办)财务管理制度》,2月26日镇巡察整改工作安排会议上下发至各村。
五是全镇开展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评出五星级党支部2个、四星级党支部7个、三星级党支部6个。
40.关于“村两委班子配备不齐”的问题。
一是2021年1月前完成虹螺岘镇15个村级组织两委成员换届。
二是每年第一季度对村书记和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
三是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我镇将严格根据区纪委监委处理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是制定了虹螺岘镇村书记提级任免方案。
五是全镇共储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30人,村“两委”后备力量45人。
41.关于“阳光三务”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2023年11月9日,在虹螺岘集贸市场开展“阳光三务”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宣传单85份。
二是2024年4月10日,对虹西、虹北、大安屯、板石沟4个村管理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是各村报账员每月15日前按时线上线下对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开。
四是镇农经站安排2名同志负责所管村线上线下每月财务公开。
4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4年3月12日党委会,学习发展党员相关知识,了解发展党员程序。
二是各支部通过集中学习,了解入党相关知识和程序。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员档案,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四)落实巡察、督导整改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显著
43.对督导反馈意见制定措施未落实问题。
一是向各村、社区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会议及文件精神,强调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要性。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相关工作开展保持常态化。
44.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关于“纸面整改”的问题。
一是制定虹螺岘镇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二是2024年3月12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
三是按照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45.关于“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增加了现金支付的使用制度,使财务制度更加完善,也增强了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超过1000元支出一律银行转账,2024年4月在编人员办理公务卡,严格执行公务卡业务,避免向银行卡拨款,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
三、深化成果运用,扎实推动虹螺岘镇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助力现代化新虹螺岘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坚定巡察整改正确方向。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将巡察整改与镇党委重点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巡察整改贯穿到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基层治理等各方面、全环节,努力把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持续深化推进问题整改,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市级、区级历次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中需长期坚持的任务贯通起来,切实把解决巡察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根源上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机制,从制度层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做到举一反三、一体整改,真正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真正以整改成效体现从严管党治党的成果、改革发展的实绩。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加快建设现代化新虹螺岘。对照问题症结,强化治本之策,从源头上、制度上想办法添举措,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以有效制度固化整改成效,努力在现代化新南票建设中展现虹螺岘担当、作出虹螺岘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429-4201180
电子邮箱:hld4201180@163.com
中共虹螺岘镇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编辑:贾可鑫
审核:张晶
监制:王洪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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