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科经局关于支持罗田县工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早开工若干措施

民生   2025-01-24 18:49   湖北  



新年新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相关部署,鼓励支持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早开工,切实保障2025年一季度全县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实现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特制定如下措施。
适用对象

全县规上工业企业

使用时间

(一)春节期间:正月初一(1月29日)至正月十五(2月12日);(二)一季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奖励政策

(一)对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1月29日—2月12日)不停工不停产、且期间累计用电量不低于正常用电量60%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正月初五至正月十五(2月2日—2月12日)早开工、且期间累计用电量恢复率不低于70%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三)对正月初七至正月十五(2月4日—2月12日)早开工、且期间累计用电量恢复率不低于80%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对正月十五(2月12日)当天用电量恢复率达到100%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五)对一季度累计用电量同比增长达到20%(含20%)至30%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30%(含30%)至50%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50%(含50%)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以上1-3条奖励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计算办法

(一)正常用电量正常用电量=2024年度日均用电量×适用时间内累计天数

(二)用电量恢复率用电量恢复率=政策适用时间内累计用电量/(2024年度日均用电量×适用时间内累计天数)×100%

(三)2024年度日均用电量2024年度日均用电量=(2024年度正常生产月累计用电量/正常生产月份数)/30天。正常生产月是指当月累计工业用电量不低于1000度的月份。

政策解释

本措施用电数据以县供电公司系统数据为准,具体由县科经局负责解释并执行。


来源丨罗田县科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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