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针对入冬后大风降温及供暖开启等情况,朝阳警方结合现阶段季节和天气特点,对发现的出租房屋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的情况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同步总结了入冬以来出租房屋内几种常见的安全风险隐患,及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对照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
为切实保障您的居住安全
请广大出租人、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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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是否存在消防隐患
天冷了,感觉暖气不给力,因此在屋内使用“小太阳”“小火炉”及电褥子取暖;设备一多,感觉电线、插头不够用了,于是在屋内私搭电线、私设插头。
出租人
应当定期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发现有关情况时,要第一时间告知承租人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并做好安全教育提示,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承租人
应承诺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在屋内使用“小太阳”等大功率用电器,杜绝私搭电线、私设插头等不安全行为。冬季取暖,切记安全第一。
二
是否存放危险物品
马上临近年关,买些烟花爆竹放屋里,等着过节热闹一下;酒精、乙炔等工作中需要用到的易燃品,放在屋里暂存,只要看管好了就不会有问题。
出租人
应做好对承租人的安全教育及提示,明确告知其不应在屋内存放危险物品、不应进行其他对他人及社区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和威胁的活动。
承租人
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社区安全管理规定及租房合同相关内容,不在屋内存放危险物品,也不应碍于情面或被报酬所诱惑,答应帮助他人存放。
要牢记安全无小事,切实做好对租住房屋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相关问题。
三
是否藏匿违法人员
临近年底,走亲访友是不可少的。家里来人、好友借宿,大冷天的哪有拒之门外的道理?
殊不知,这里面可能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一旦出租房屋内住进违法人员,且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其信息,将导致流动人口管理失控,带来隐患。
出租人
如发现屋内有陌生人居住,应及时向承租人核实情况,并主动到社区流管站登记其身份信息;
如发现该人形迹可疑或存在拒不交代身份信息等情况,请您及时向社区民警或属地派出所反映。
承租人
不在屋内留宿陌生人;对于熟人,不应在其未登记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允许其在出租房屋内居住、留宿;
切莫被对方花言巧语所欺骗、被其答应给予的高额酬劳所引诱,以免成为违法人员的“帮凶”。
四
防盗设备是否损坏或失效
冬季天干物燥,出租房屋使用的锁具、防盗窗及其他防盗设备,尤其是长期暴露在室外的,受冰冻及雨雪侵蚀,易变脆、损坏,失去防盗效能。
出租人
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内的防盗或其他安防设施、设备使用可靠、运转正常,及时对损坏或已不具有安防功能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承租人
应爱护屋内的安防设施、设备,故意损坏应赔偿;如发现相关设施、设备存在问题,请及时反馈出租人,由其进行维修或更换。
警方提示
有一个平安、祥和的居住环境,才能更好地对外出租。
请广大出租房屋房主牢记“谁收益、谁负责”,切实履职,及时登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这不仅是履行法律义务,更是对自己财产的一种保护。
请广大承租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主动提供个人身份、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并配合房东、公安机关做好身份信息登记以及出租房屋检查工作,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责任编辑:清风
【2024-11-08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