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电力新观察获悉:11月13日,珠海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珠海市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7年)》规划成果的批前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文件指出,到2025年,围绕现有副产氢项目及规划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制氢和生物质制氢项目等氢源条件,优先利用现有已暂停营业及有转型计划的加气站、具备合建站条件的现有及规划新增加油站进行选址,结合珠海市内具有建设意向的企业规划建设加氢站15座。到2027年,规划建设加氢站20座。文件另一方面指出,珠海市燃料电池车推广示范方面,前期以公交示范切入,后续在物流、重卡等不同运营场景重点布局,4类应用场景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规模预测,总计约520辆。文件也罗列了拟建设的20座加氢站具体名单,详情如下所示:关于《珠海市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7年)》规划成果的批前公示为深入贯彻《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和《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培育珠海市氢能产业新质生产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加氢站建设工作部署,发挥规划引领指导实施作用,市发展改革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7年)》并形成规划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要求,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二)根据珠海市不同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场景和过用氢需求,预测加氢站需求数量。(四)按照车站相随、供需匹配原则,对珠海市未来氢能产业发展的主要区域进行布局。网上公示: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s://fgj.zhuhai.gov.cn/)(一)反馈人基本情况: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二)规划范围内相关反馈意见应简洁、明确、具体,且有政策等依据。(三)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辅助材料。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反馈意见:一是发送电子邮件到sfgjnyfzk@zhuhai.gov.cn;二是通过EMS将反馈意见邮寄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 5号楼403室(邮编519000),信封表面须注明“《珠海市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7年)》规划成果的公众意见”。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6-2125783附件:珠海市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7年)规划成果批前公示(含站点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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