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火电|4×660MW+1×830MW!蒙能集团、华能集团招标!涉及:建筑主体安装、燃机及发电机组设备等→

文摘   2024-11-15 23:15   河北  

能源电力新观察获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近日发布2个2×66万千瓦项目主体建筑安装招标公告,分别是: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B标段招标公告,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B标段招标公告。

详情如下: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A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500001304d00208x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包头市石拐区境内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属于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内蒙古自治区200万千瓦煤电规模,其中项目之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本期工程场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壕赖沟村北,厂址南侧紧邻明阳新能源智能制造产业园,厂址西北距石拐区政府约 4.0km,北侧紧邻包石铁路和省道 S506。本工程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供热供汽条件。

2.2招标范围: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主要包括:#1机组主厂房、#1机组锅炉房、侧煤仓建筑(12个煤斗的制做安装)和#1炉的安装工程、#1除尘器及除尘器控制楼、#1除灰和除渣系统、#1石子煤系统、间冷系统设备及管道、#1机组主、辅机循环水系统设备及管道;公用系统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启动锅炉及液化天然气调压站、检修油箱、事故油池、锅炉补给水车间、工业废水处理车间、生活污水处理站、变压器事故油池、雨水泵站及调蓄池、灰库、制氢站、生水加热器、辅机冷却塔及贮水池)、#1柴油发电机室、尿素车间、集控室精装修设计施工;厂区围墙及主、次要警卫室(含安防监控),厂区临时维护,厂区正式大门(含门禁系统),护坡(挡土墙)等工程。“五通一平”项目(含厂内施工电源PC工程、基础强夯);现场施工大门及门禁系统、“六牌二图”施工;现场临时采暖锅炉及采暖系统的采购、安装、运行、维护工作;二台机组“四大管道”及其附件(含支吊架)的采购、物资仓储管理服务。本工程涉及冬雨期施工,施工过程中,投标人自行考虑为保证里程碑节点计划的顺利完成应采取必要的冬雨季施工措施及费用。(具体范围和工作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详见附件21:A标段工程承包范围及界线及技术文件附件O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和要求)

2.3招标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计划总工期:659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建筑安装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和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证明材料不能明确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其他要求:

3.2.3.1 项目经理资格:(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姓名,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佐证材料,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4)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拟派为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现阶段不得有任何在建工程或承诺在开工前从在建工程中撤出并履行完相关手续(附承诺书)。

3.2.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 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

联系人:史先生(商务)、张先生(技术)

电话:15547390891、15624888319

电子邮件:4067772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9. 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

投诉受理电话:13354713535

投诉受理邮箱:nmgnyjdlc@126.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10. 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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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B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500001304d00208x0100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包头市石拐区境内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属于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内蒙古自治区200万千瓦煤电规模,其中项目之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本期工程场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壕赖沟村北,厂址南侧紧邻明阳新能源智能制造产业园,厂址西北距石拐区政府约4.0km,北侧紧邻包石铁路和省道S506。本工程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供热供汽条件。

2.2招标范围: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主要包括:#2机组主厂房、#2机组锅炉房建筑和安装工程、侧煤仓内#2锅炉对应相关辅助设备及管道的安装工程(不含煤斗的制作安装);#2机组除尘器、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锅炉除渣系统及渣仓、锅炉气力除灰系统建筑安装工程;#2机厂房内主/辅机环水系统设备及管道,主变压器、高厂变;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建筑安装工程。全厂输煤系统(同时含输煤综合楼、汽车衡、推煤机库)建筑和安装工程,汽车卸煤沟和条形煤场建筑及安装工程(不含网架安装及封闭EPC工程);本标段降噪建筑及安装工程;配合本标段内智慧电厂设备、材料施工及安装。本工程涉及冬雨期施工,施工过程中,投标人自行考虑为保证里程碑节点计划的顺利完成应采取必要的冬雨季施工措施及费用。(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详见附件17:B工程承包范围及界线)

2.3招标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计划总工期:721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建筑安装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和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证明材料不能明确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其他要求:

3.2.3.1项目经理资格:(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姓名,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佐证材料,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4)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拟派为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现阶段不得有任何在建工程或承诺在开工前从在建工程中撤出并履行完相关手续(附承诺书)。

3.2.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

联系人:史先生(商务)、张先生(技术)

电话:15547390891、15624888319

电子邮件:4067772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9.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

投诉受理电话:13354713535

投诉受理邮箱:nmgnyjdlc@126.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10.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  能源电力新观察  ————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A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500001304d00206x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属于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内蒙古自治区200万千瓦煤电规模,其中项目之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厂址西侧毗邻沙良产业物流园,南侧为规划的航天一街,东侧为科工六路,西侧为排洪渠。西北距呼和浩特市约17.5km,北距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约13.5km,西南距正在建设的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约50km。本工程拟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2.2招标范围: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1机组建筑结构及设备基础、#1机组A排外构筑物、灰库、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室内地下设施及室外构筑物、#1机组除尘器电制楼建筑与结构、#1机组的引风机室框架结构及设备基础、#1机组的烟道支架以及与本标段有关的单项工程等。主要包括:#1机组汽机房、#1除氧间、#1机组锅炉房、#1机组炉前低封、#1和#2机组炉侧低封、#1机组锅炉电梯井基础及上部结构、煤仓间(包括#1和#2机组磨煤机基础、#1和#2机组的磨煤机轨道梁及轨道、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给排水、水消防、构筑物的防雷接地安装,#1和#2机组的煤斗制作安装及煤斗的12台除尘器安装(其中每台机组暂定2个,共4个为中隔墙分仓原煤斗,具体制作按施工图执行)),煤仓间毗间(#1和#2机组)、#1一次风机及送风机房、集中控制楼(含装修)、供暖加热站、厂区综合管道支架;#1及#2机组灰库系统及灰库气化风系统;循环水泵房建筑及安装、#1机组循环水系统设备及管道;#1及#2机组辅机冷却系统土建、设备及管道;主变压器及高厂变;检修油箱及事故油池;启动锅炉、天然气调压站、电除尘控制、空压机房、柴油发电机;厂区围墙及主次要警卫室(含安防监控),厂区临时维护,厂区正式大门(含门禁系统),挡土墙、护坡等工程。“五通一平”项目(含电源施工);现场施工大门及门禁系统、“六牌二图”施工;现场临时采暖系统的施工、维护工作(含维护材料费);施工电源施工、运行操作、检修维护(含维护材料费);施工区内、厂区内供水管网施工及维护工作(含维护材料费);建设单位办公区及永临结合的物资库施工,两台机组“四大管道”及其附件(含支吊架)的采购、本工程物资仓储管理服务以及负责本标段内智慧电厂设备、材料施工及安装,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和附件21:A标段工程承包范围及界线为准。

2.3招标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0日,计划总工期:67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建筑安装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和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证明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确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其他要求:

3.2.3.1项目经理资格:(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证明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姓名,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佐证材料,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确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4)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拟派为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现阶段不得有任何在建工程或承诺在开工前从在建工程中撤出并履行完相关手续(附承诺书)。

3.2.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闫先生(商务)、殷先生(技术)

电话:18648264512、18347194399

电子邮件:4645840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9.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

投诉受理电话:13354713535

投诉受理邮箱:nmgnyjdlc@126.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10.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  能源电力新观察  ————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B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500001304d00206x0100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属于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内蒙古自治区200万千瓦煤电规模,其中项目之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厂址西侧毗邻沙良产业物流园,南侧为规划的航天一街,东侧为科工六路,西侧为排洪渠。西北距呼和浩特市约17.5km,北距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约13.5km,西南距正在建设的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约50km。本工程拟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主要包括:#2机组建筑结构及设备基础(#2机组主厂房、#2机组锅炉房建筑和安装工程等)、#2机组A排外构筑物(含#2机主变基础、#2机高厂变基础、500kV变压器侧架构、500kV PT和避雷器基础等)、#2机组除灰系统(#2机组渣仓、#2机组石子煤仓建筑与结构、#2除尘器建筑结构及基础等)、#2机组烟尘系统(#2机组除尘器电制楼建筑与结构、#2机组的引风机室框架结构及设备基础、#2机组的烟道支架等)、输煤系统建筑安装工作,同时负责本标段内智慧电厂设备、材料施工及安装。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和附件18:B标段工程承包范围及界线为准。

2.3招标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建筑安装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和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证明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确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其他要求:

3.2.3.1项目经理资格:(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姓名,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佐证材料,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4)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拟派为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现阶段不得有任何在建工程或承诺在开工前从在建工程中撤出并履行完相关手续(附承诺书)。

3.2.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闫先生(商务)、殷先生(技术)

电话:18648264512、18347194399

电子邮件:4645840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9.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

投诉受理电话:13354713535

投诉受理邮箱:nmgnyjdlc@126.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10. 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  能源电力新观察  ————

华能松原燃机项目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32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松原燃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松原燃机项目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南,大广高速以西,松原西站及三江内陆港西南,小奔布赉村以南,额莫勒村以北。项目厂址紧邻盼盼大路与长白路G302浑乌线。

2.2 规模:本期建设1套大型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留有扩建条件。其他情况详见本设备招标文件的第二卷技术规范书 。

2.3 建设工期:26个月(暂定)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标段1:

标段1:华能松原燃机项目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标段2:华能松原燃机项目燃机及其辅助设备长期维护服务协议【重新招标】。

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招标、分别评标,同时独立报价,捆绑定标,单独签订合同。主设备投标人与长期维护服务投标人(主设备原技术转让方或以其为主的联合体)必须组成投标组合,分别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不接受只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燃机型号参与投标,且单套机组联合循环出力在ISO工况下应不小于700MW。按照主设备综合得分(权重70%)和长期维护服务综合得分(权重30%),加权计算两个标段投标组合的综合得分,并对两个标段的投标组合按照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为有效降低库存,除长期维护服务初始备件外,本次招标不采购随机备品备件,仅要求投标人提供机组安装、调试直至通过168小时连续试运期间必备的专用工器具,机组正常投产后,由投标方自行运回。投标人可以按经济适用的原则推荐一些常用和基础性的专用工器具清单供招标方选择。

两个标段的招标范围分别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所投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

3.2.2长协标段:投标人应为主设备的原技术转让方或以其为主的联合体。

3.2.3主机设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长协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12:00起至2024年11月28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  能源电力新观察  ————

华能松原燃机项目燃机及其辅助设备长期维护服务协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32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松原燃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松原燃机项目燃机及其辅助设备长期维护服务协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南,大广高速以西,松原西站及三江内陆港西南,小奔布赉村以南,额莫勒村以北。项目厂址紧邻盼盼大路与长白路G302浑乌线。

2.2 规模:1台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26个月(暂定)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标段2:

标段1:华能松原燃机项目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标段2:华能松原燃机项目燃机及其辅助设备长期维护服务协议【重新招标】。

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招标、分别评标,同时独立报价,捆绑定标,单独签订合同。主设备投标人与长期维护服务投标人(主设备原技术转让方或以其为主的联合体)必须组成投标组合,分别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不接受只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燃机型号参与投标,且单套机组联合循环出力在ISO工况下应不小于700MW。按照主设备综合得分(权重70%)和长期维护服务综合得分(权重30%),加权计算两个标段投标组合的综合得分,并对两个标段的投标组合按照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为有效降低库存,除长期维护服务初始备件外,本次招标不采购随机备品备件,仅要求投标人提供机组安装、调试直至通过168小时连续试运期间必备的专用工器具,机组正常投产后,由投标方自行运回。投标人可以按经济适用的原则推荐一些常用和基础性的专用工器具清单供招标方选择。

两个标段的招标范围分别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 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3.2.2长协标段:投标人应为主设备的原技术转让方或以其为主的联合体。

3.2.3主机设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长协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9:00起至2024年11月2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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