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西藏自治区消防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试行)》(藏消〔2019〕3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计划。
一、抽查计划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主体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抽查任务、类型和要求
(一)日常抽查。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按月度逐批次组织实施。
(二)专项抽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应当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可结合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并实施,也可单独实施。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根据消防专项检查方案设定,兼顾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等工作。
(三)跨区域联合抽查。需要组织跨行政区域检查的,由支队根据实际适时开展。
(四)跨部门联合抽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统一要求的,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四、抽查事项
见附件。
四、抽查对象范围
支队、大队管辖范围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五、抽取日期
每月倒数第三天前,依照《西藏自治区消防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和各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合理设定下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比例和频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生成下月抽查计划。
六、信息公示
(一)每月通过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
(二)在实施监督检查前,执行执法报备,可以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及时通过信用数据管理系统平台公示,形成信用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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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贾晓龙
核稿:文 强
编辑:才旺多吉
来源: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 防火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