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86年,是由市政府举办的高标准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111张,在岗职工2738人,其中高级职称387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7名、博士43名,硕士688名。医院下设科室81个,有42个省市级重点学科,其中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急诊科;2个山西省医学重点学科;1个山西省医学重点建设学;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骨科、中医针灸、普通外科和32个市级重点学科。医院为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标准版房颤中心、国家首批卒中中心;山西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长治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随着学科建设和业务规模的发展与扩大,为满足人力资源需求,给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医疗服务,结合目前急诊科发展需求和《晋城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公开招聘急诊科医护人员招聘方案》相关要求,拟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急诊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4名医师、4名护士。(1)医师岗位:本科要求32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9月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2)护士岗位:28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9月及以后出生)。所有医师、临床护理等岗位须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急诊医师岗位还需具备住培证,2013年以前毕业或已取得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可以不需要住培证,其余须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jcsrmyyhr@163.com。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报名岗位+学历+专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至2024年10月1日18:00(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1.应聘者需自行下载填写《晋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晋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个人简历登记表》(附件2)、《晋城市人民医院应聘材料模板》(附件3),并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jcsrmyyhr@163.com)。2.邮件内容应包含附件1、2、3,其中附件3《晋城市人民医院应聘材料模板》应包含身份证、高中毕业证、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的学历认证、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者请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并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合并到一个PDF内,并命名为《姓名+应聘材料》发至邮箱。注意:所有附件分别添加,不要压缩打包发送,邮件命名不正确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由人事科负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证件(证明)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该人员报名资格。2.《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对符合招聘条件者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招聘考试。1.硕士研究生(护理除外)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以上,安排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本科生(护理除外)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护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操作×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均为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2.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人数、招聘工作进度安排另行确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笔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和综合成绩将在我院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具体参见我院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公示。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与医院首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所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关系。1.严格执行招聘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2.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4.招聘工作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招聘政策或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工作时间)。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监督电话:0356-2065448(院纪检监察室)3.博士待遇:一次性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家费60万元,非全日制博士安家费30万元,同时安排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纳入卫生事业编制;如本人确有需求,其家属可安置到医院工作。具体按照我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技术骨干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详细信息请咨询我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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