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带父母出门旅游,途中遭遇车祸,一家三口不幸遇难。
家属在整理遗物时发现,男子曾给自己买了200万的保险,于是找到保险公司索赔。
谁知保险公司竟表示,只有证明男子比母亲先死,家属才能拿到理赔。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家属最后成功索赔了吗?
一家三口秋日出游
遭遇车祸全部遇难
2017年11月15日,小李开车载着父母出门玩,路上一家人有说有笑,十分温馨。
早上11点多,他们的小轿车在柳州一段高速上正常行驶。
突然,小李发现前方出现拥堵,两条车道上都有车停了下来。
他猛踩刹车,在距离前车还有几米的位置停了下来。
就在小李一家庆幸没有追尾的时候,紧跟在后方的货车来不及刹停,直直撞向了他们。
接着,这两辆车又因为惯性往前冲,追尾了前方一辆停着的重型半挂货车。
夹在中间的小轿车被严重挤压变形,直接卷进了半挂货车的底部,场面十分惨烈。
首、尾两辆大货车损毁较轻,都没有人员伤亡。
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先是让为首的货车往前开,接着用工具对小轿车进行紧急切割。
十几分钟后,他们从那辆早已面目全非的小轿车里抬出了三具尸体。
小李一家三口,当场毙命。
叔叔帮忙料理后事
发现百万保险合同
事发后,当地交警委托机构对位于尾部的货车进行了各项技术检测。
结果显示,该货车的制动系统不合格,也就是刹车有问题。
11月25日,警方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尾车司机刘某对这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小李一家和前车司机都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因刘某涉及交通肇事罪,交警将案子移交法院起诉。
刘某主动向小李的家属赔偿了7万元,并最终获刑三年六个月。
由于小李是家里的独生子,没结婚无子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都离开了人世。
料理小李一家三口后事的责任,就落到了小李的叔叔、李父的亲弟弟身上。
清理遗物时,李叔发现了一份保险单:
两年前小李给自己买了份人身意外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小李,受益人是小李的母亲。
按照合同,自投保之日起30年内,如果小李发生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小李的母亲将获得200万元的赔偿。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必须证明死亡顺序
面对李叔的索赔要求,保险公司说什么也不愿给钱:“你既不是受益人,也没有继承权,凭什么赔给你?”
李叔据理力争,认为小李的情况符合保险理赔的条件,这200万保险公司该给还是得给。
对此保险公司直言,除非证明小李在事故中先于李母去世,否则他们有权拒绝赔偿!
其实,保险公司的主张并非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保险法》规定: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无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由其继承人依照相关规定继承。”
也就是说,如果不能证明被保险人小李先死,法律将认定受益人李母死亡在先,200万元保险金就成了小李的遗产。
根据法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逝者的遗产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
由于没有继承人,小李的遗产便成了无主财产,应该归公。
法律条款相互冲突
法院最终判定继承
见保险公司有理有据,李叔只好找律师咨询。
很快,律师在继承法中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在案件中,小李除了李父李母,没有其他继承人。
而李父尚有一个亲弟弟(李叔)在世,李母也有4个弟弟妹妹,他们是有继承人的。
据此,法律应认定小李死亡在先,李父李母死亡在后。
也就是说,小李的遗产由父母继承,父母的遗产再由他们的继承人继承。
在死亡顺序的推定上,保险法和继承法给出了不一样的结果。
究竟要用哪个法律条款,这200万保险金到底该归公还是被继承,成了这起纠纷案最大的争议点。
从国家层面来说,国家并不希望跟老百姓去争这个利益,而是希望遗产能留在继承人范围内。
2018年9月30日法院宣判,李叔合法继承100万元,其他4名亲属平均继承另外100万元。
小李的案件在《今日说法》播出后,引发了网友热议和讨论。
有人说,既然当初真金白银投的保险,出事后就该赔给他的家人。
也有人说,保险公司看似不近人情,实则是在按章办事,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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