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公安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民生
2025-01-05 19:42
福建
2025年1月2日19时许,里田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年轻男子提着一个蛇皮袋急冲冲地向民警招手,民警当即上前询问该男子是否需要帮助。该男子说道:“警官,我今天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应该是保护动物,你们快救救它!”该男子是清流县里田乡田坪村村民巫先生,傍晚时分在里田乡里田村某路段发现一只受伤的领角鸮,当时这只领角鸮腿部不停的流血,无法飞行。巫先生想起前段时间民警在乡里开展野生动物宣传时,有在宣传单页上看到这只动物。于是立即将受伤的领角鸮带到里田派出所寻求救助。民警将这只受伤的领角鸮带到派出所内,并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县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并用保温箱将领角鸮装好,防止挣扎时二次受伤。县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消息后,立即与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到达里田派出所,救助站工作人员查看后发现领角鸮腿部受伤严重,给领角鸮受伤的部位简单处理后,便带回进一步救治。警方提示:领角鸮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预防鼠害有极大作用。对领角鸮私自捕杀、饲养、贩卖和食用都是违法的。如果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私自救助、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