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2024年度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补助对象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22〕214号)规定,经个人和所在单位申报、有关部门审核,拟确认以下人员为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补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16日。
附件2:
来源: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22〕214号)规定,经个人和所在单位申报、有关部门审核,拟确认以下人员为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补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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