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哈喽
新的一年新的事业编招聘信息来啦~
本文汇总了最新24年12月31日发布的
3家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还在备考的宝子们快来看👀看吧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组织开发并指导使用中小学教师教育课程资源;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期注册和全省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基础事务性工作;负责全省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培养的相关基础事务性工作;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公费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相关基础事务性工作;负责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图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0日0时-2025年1月16日17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通过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和笔试相关事项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布,并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复审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布,并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有关教育重大政策文件、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政策文件、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文稿及公文写作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文字写作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评: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能力测评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专业能力测评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对教师教育工作的认知程度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评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还须携带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275277(办公室)
举报电话:0731—82275269(纪检)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立于1905年,是湖南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学校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成绩卓著,被社会公认为真心实意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窗口学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一流,被省教育厅确认为“湖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样板学校”。学校享有“金牌摇篮”“教改先锋”“办学典范”“担当楷模”的美誉。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9个;招聘计划5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现场报名时间限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
2.报名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B、C类岗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执中楼二楼一会议室(桃子湖路48号)。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登录“小叮及第”微信小程序,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报名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组织关系隶属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以后)。
(5)报名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
(1)A类岗位: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
(2)B、C类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及各环节考试具体安排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B、C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四舍五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片段教学与专业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2)B、C类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类、C类岗位: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B、C类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师范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5099(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举报电话:0731-88645399(纪检监察室)
湖南韶山干部学院是中央编办2018年12月批准成立、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接受湖南省委组织部业务指导,是纳入中组部印发目录的省级党性教育干部学院、共青团中央挂牌的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省委组织部授牌的第一批全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1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10名,管理岗位招聘计划2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A01、A02岗位:
为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00:00至2025年12月31日24:00,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A03-A08、B类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00:00至2025年1月16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分类整理后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邮箱ssgbxyzzrsb@163.com,并主动与湖南韶山干部学院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网站、湖南韶山干部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
④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以后);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⑥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体检后提供)。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A01、A02岗位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A03-A08、B类岗位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初审:邮箱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全部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考试相关事项在湖南韶山干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自行查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A01、A02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A03-A08、B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01、A02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采取现场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发展潜力等,总分100分。
(2)A03、A04、A07和A08岗位:采取试讲、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试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笔试:试讲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确定入围笔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岗位所需基本业务知识和写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3)A05、A06、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岗位所需基本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01、A02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A03-A08、B类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03、A04、A07和A08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A05、A06和B类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湖南韶山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和湖南韶山干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湖南韶山干部学院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0731-55670998;
监督电话: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机关纪委0731-8278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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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辰苗
综合整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沙本地宝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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