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户籍变动登记工作的通知

楼市   2024-12-03 17:07   广东  

SUMMARY OF GOVERNMENT WORK


关于开展户籍变动登记工作的通知




桂园社区


通知


      为保障您的户籍资料的完整性,为日后顺利办理各项业务,请2024年1月以来涉及以下户籍变动情况的居民携带相关资料到桂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前台进行登记!

具体如下:

一、户籍变动包括:新生儿出生登记、户口迁入迁出登记、结婚离婚登记、死亡注销登记

二、登记所需资料(均需原件)

1、出生登记:父母双方身份证、新生儿户口簿、出生证。

2、户口迁入登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如已婚已育则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如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结婚、离婚登记: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如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4、户口迁出登记:原户口本或新户口本原件

5死亡注销登记:死亡证、火化证、墓园存放证、户口注销证明。

三、登记地址:

    桂城街道西三路16号之一桂园社区



四、登记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五、咨询电话:0757-86284215


    请涉及以上业务的居民,第一时间带齐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桂园社区进行登记,如无及时提供资料造成相应福利无法享受或相关责任,后果自负!

相应福利:



1、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户籍迁入后请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居委会领取资料清单;
2银龄安康保险和高龄补贴:户籍迁入后,年满60周岁的户籍居民可以享受政府免费购买的银龄安康意外保险(20/年);年满70周岁的户籍居民可申请每月30元的高龄补贴,80周岁的可申请100元,90周岁可享受150元高龄补贴,100周岁可享受500元高龄补贴。(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的佛山市内社保卡)

3、退役军人登记:户籍迁入后,请带退役军人证或军人转业证、户口本、身份证、优待证、优抚证(如若有)到社区登记;户口迁出时,请致电0757-86325919告知户口已迁出。

4死亡注销登记桂园南海户口的居民可办理丧葬补助金申请:死亡证、火化证、骨灰存放证或墓园证、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本、家属南海农商银行账户(活期账户)、家属身份证;桂园禅城户口的居民需要带死亡证、户口注销证明到桂园社区注销登记。

5、长者优待证:59.5岁时可提供资料到社区申请蓝卡,64.5岁时可提供资料申请黄卡。

6.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户籍迁入桂园户籍后,请带白底两寸照片一张、申请人身份证、新户籍地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智力、精神残疾或残疾人为未成年人的申请时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籍迁入到禅城桂园户籍的,可致电86325919进行咨询,再带资料到社区进行登记。残疾人户籍迁出的情况,需要到原户口所在居委登记迁出,到所在迁往的居委会咨询补贴相关申请材料。

户籍迁出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户籍迁出后请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社区登记迁出,以免影响新户籍地申请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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