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物业企业保障小区配送服务
行为公约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我为新就业群体办实事”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助力解决新就业群体“进门难”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家园,特制定如下行为公约:
一、已交付使用的小区,应为邮政、快递及外卖配送服务人员出入小区、单元、楼栋投递配送提供便利,不得无故阻扰其正常投递配送行为。
二、对于长期无人认领的邮件快件,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邮政、快递人员及时处理,不应擅自进行处理。
三、建立邮政、快递及外卖配送服务人员登记报备制度,简化门岗登记程序,优化楼栋指引标识以及提供其他便利服务。不得向邮政、快递投递及外卖配送人员和进小区配送的车辆收取费用。
四、各物业企业要加强企业员工培训教育和动员工作,主动告知小区停车管理要求,主动热情为配送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主动邀请配送人员进驿站休息纳凉,助力配送人员“满电开跑”,保障全体业主和小区居民享受优质便捷的配送服务。
中共襄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委员会
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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