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奇葩爱好之一:杀猪

职场   2024-10-22 14:44   广东  

广东韶关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一个在当地颇具影响力的人物,其行事作风却令人咋舌。

除了日常繁琐的公安管理工作,叶树养还有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特殊爱好——杀猪。

这一爱好并非出于生活所需,而是他个人的一种奇特癖好,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其权力的一种象征。

据一些基层领导透露,他们深知叶树养的这一“口味”,因此在叶树养巡查基层时,会特意准备一只肥猪,以供他“小试身手”。

这种场景,对于普通人来说,无疑是一场毛骨悚然的“表演”。

然而,对于叶树养来说,这似乎是一种权力的展示,一种对下属的威慑。

在一次杀猪的场景中,一位民警回忆道:“我们把猪捆绑在公安局大楼后的空地上,叶树养大人则拿起一把锋利的刀,开始他的‘表演’。他用力地将刀刺向猪的身体,但连续几刀都未能击中要害。那只猪在痛苦中竭力挣扎,发出凄厉的嚎叫,却久久未能断气。旁边的人看着这一幕,都感到毛骨悚然。最终,实在看不下去了,有人上前补上了最后一刀,这只可怜的猪才得以安息。”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这场血腥的“表演”结束后,叶树养却并未品尝一口自己亲手屠宰的猪肉。

他仿佛只是享受那种掌控生命、主宰生死的过程,而对于结果却毫不在意。

叶树养的这一特殊爱好,某种程度上暴露了他内心深处的某种扭曲和病态。

而这种扭曲和病态,也反映在他对权力的滥用和对下属的威慑上。

这样一位爱好杀猪的公安局长竟然还有自己的目标和原则。

他定下的目标是:“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

为了实现目标,他利用各种机会敛财。

他还制定了“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采用守株待兔方式静候行贿人上门。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叶树养于2008年8月14日被广东省纪委立案查处。

2010年9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叶树养案作出判决。

叶树养在担任韶关市新丰县县委书记、韶关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涉案金额高达34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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